本報記者 翟 倩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著力推動新時代新征程救助管理工作高質量發展,日前,民政部發布《關于開展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試點。近日,民政部社會事務司有關負責人就《通知》的背景意義、具體內容及落實保障等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啟動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試點工作的背景。
答: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救助管理工作快速發展,服務對象不斷拓展,服務內容不斷豐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在維護流浪乞討等臨時遇困人員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格局加快形成,救助管理工作面臨著新的形勢:救助數量大幅度下降、病殘人員比例不斷上升、專業服務需求日益增長、街面臨時遇困人員訴求增多;救助管理機構發展不均衡、服務質量差異大。
針對這一情況,2022年開始,江蘇、浙江、江西、山東、重慶等地開展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做法。如浙江省將“集約化”概念引入救助管理工作中,以市級救助管理機構為“中心站”,轄縣級救助管理機構為“衛星站”,形成“一心多衛”救助管理工作格局。江蘇省將“一體化”概念引入救助管理工作中,堅持區域指導中心建設與縣級機構差異化布局統籌推進。山東省將“品牌”概念引入救助管理工作中,以“齊魯驛家”服務品牌為抓手,推動市縣兩級救助管理機構不斷創新豐富救助服務內涵。江西省組織2市4縣實施政策創新、優化供給、協同聯動、服務提升“四大工程”試點,提升救助管理制度韌性和服務質效,等等。
考慮到我國幅員遼闊、地區差異性極大,結合救助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確有必要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救助管理區域性試點,對試點工作加以規范引導。同時,通過更廣泛、更全面的試點探索,為解決當前的問題提供更多“解法”,為加強頂層設計和健全工作機制提供更豐富的實踐樣板。
問:如何認識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試點工作的意義?
答: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的生活需要和衣食冷暖,關系民生福祉。在全國部署開展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試點工作是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全面推進救助管理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的重要途徑,是服務鄉村振興和實現新時代新征程救助管理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載體。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始終牽掛著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安危冷暖,關注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所發揮的制度效能。開展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試點,緊扣救助對象變化和急難需求,拓展服務范圍,織密服務網絡,豐富服務內容,能夠切實兜住兜準兜牢基本民生急難救助底線,構建符合我國國情、城鄉一體、更加專業、更高質量、更有效率的新時代救助管理工作服務體系。
二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的必然要求。流浪乞討人員的生存狀態和救助情況,是反映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制度優勢、文明進步乃至綜合國力的一面鏡子。黨的二十大對“扎實推進共同富裕”作出戰略部署,要求著力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進共同富裕的背景下,救助管理工作必須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中找準定位,通過開展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試點,能夠進一步優化救助服務供給,拓展救助服務模式,創新救助服務機制,健全完善落戶安置、源頭治理、回歸穩固與臨時救助、特困供養、未成年人保護、反家庭暴力等工作有序有效銜接的相關制度,為受助人員提供更加專業、更加精準、更加精細的服務,讓他們享有應享的權利。
三是探索創新救助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推進救助管理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近年來,傳統意義上的流浪乞討人員不斷減少,離家走失、務工不著、遇盜遇搶等臨時遇困人員不斷增加,這是驅動救助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外因”。從“內因”看,救助管理機構仍舊存在尋親服務開展滯后、落戶安置不及時、送醫診治不規范、資金使用不規范、信息系統應用不充分、隊伍建設不均衡、設施設備不完備、安全管理有短板等八個方面不足。同時,市級層面救助管理機構硬件設施、力量配備較為完善和充足,多數縣級層面救助管理機構建設滯后、人員配備較弱,市縣兩級救助管理機構銜接不夠順暢,市級救助管理機構的優勢資源無法及時、有效延伸到縣級救助管理機構。因此,開展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試點,探索創新救助管理工作體制機制,能夠為完善救助管理頂層設計、健全工作機制、推動救助管理高質量發展提供實踐支撐。
問:試點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哪些方面?
答:《通知》明確了四個方面12項任務。
在探索完善救助服務網絡的有效形式方面,一是通過優化主動發現報告機制,擴大救助服務網絡覆蓋范圍,最終目的是持續優化市、縣(區)、街道(鄉鎮)、村(居)委會四級救助網絡建設,擴大救助服務網絡覆蓋范圍。二是要通過優化街面救助快速響應機制,提升救助服務網絡應急處置能力,根據受助人員的具體情況和合理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醫療救助、尋親救助、照料服務、心理疏導服務、家暴庇護、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和教育等專業化的服務。三是要通過優化救助服務社會參與機制,提升救助服務網絡社會參與度。探索建立具體的工作機制,利用城市網絡化管理平臺和“民政易公眾版”移動端應用,發動鄉鎮(街道)干部、村(居)民委員會成員等基層力量,動員環衛職工、公交出租司機、夜間安保人員等社會力量,做好發現報告、街面勸導和應急救助。
在探索優化救助服務供給的有效路徑方面,一是擴大救助服務范圍。區域性救助中心要探索提供應急性、過渡性、便利性救助庇護服務,如“物資+服務”救助、“照料+心理疏導”救助、“基本生活服務+就業指導”救助等,強化臨時救助與教育救助、就業救助、法律援助等政策的有效銜接,打通落戶安置與低保、特困、醫保等社會福利制度的共享渠道,建立健全臨時遇困群體救助服務保障機制。二是創新救助服務機制。針對站內照料、醫療救治、救助尋親、跨省護送、落戶安置等救助關鍵環節,試點工作要探索通過提級辦理、下沉協助和協同會辦等方式拓展救助服務模式、創新救助服務機制。三是提升資源利用集約化水平。搭建綜合型或專業型服務平臺,積極探索盤活區域內各類存量設施、設備、網絡、技術、經費、人才等資源,引導救助服務資源向縣級救助管理機構、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覆蓋,提升資源利用集約化水平。
在探索提升救助服務保障能力的有效方法方面,一是建立教育實訓基地,履行業務指導中心、政策研究中心和業務培訓中心職能。二是深化科技賦能,加強科技與信息技術在指揮調度、發現報告、街面巡查、尋親服務等工作環節的深度應用,提高街面救助的效率;完善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共享和整合,促進不同部門的合作和信息互通;利用智能化的技術手段,實現各方力量及時發現報告、快速開展救助服務,提高救助工作的成效;通過建構數字化模型和關鍵人員數據庫,提供更準確的救助需求評估和資源配置建議。三是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補齊設施短板,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到位、有核心有輻射、有側重有聯結的協同化發展新格局。
在探索總結救助管理提質創新的有效制度方面,一是探索加強區域一體化制度建設,通過制定發現報告機制、完善組織架構、優化工作流程、規范工作標準、理順職能權限、健全責任體系、規范資金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提升區域一體化管理水平。二是探索救助管理制度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有效銜接的方法路徑,拓展救助管理工作在社會救助體系中的功能定位,健全完善落戶安置、源頭治理、回歸穩固與臨時救助、特困供養、未成年人保護、反家庭暴力等工作有序有效銜接的相關制度。三是探索救助管理工作融入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體系的方法路徑,通過將救助管理中源頭治理、回歸穩固等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的相關制度,加強救助管理與治安管理、城市管理制度以及災害救助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銜接,更好地落實多元共治、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助力共建共治共享體系。
問:在實際操作中,還有哪些方面是需要準確把握的?
答:要準確把握區域性中心試點的內涵。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是指在一定區域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對輻射帶動整個區域救助管理工作發揮專業性或綜合性關鍵作用,通過區域內的互動,實現各種要素和資源的最優配置,帶動區域內救助管理工作共同發展的中心指導模式。救助管理區域性中心要承擔示范引領、輻射帶動、統籌協調、指導落實的職能,可以是覆蓋全部業務的綜合性區域性中心,也可以是聚焦某項業務的專業性區域性中心。在選取范圍上,原則上以地級市轄區為試點區域,經省級民政部門統籌協調,也可以以省域或縣域為試點區域。
要準確把握試點的總體要求。《通知》要求,要堅持黨的領導、政府主導;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基本;堅持問題導向、鼓勵創新。堅持黨的領導、政府主導,就是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發揮好領導議事協調機制作用,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共同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基本,就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助力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緊扣救助對象變化和急難需求,拓展服務范圍,織密服務網絡,豐富服務內容,保障好服務對象的基本生存權和發展權,滿足他們多樣化的訴求,解決他們回歸社會的迫切需要。堅持問題導向、先行先試,就是結合區域內救助實際情況,緊扣當前救助管理工作主要矛盾變化,聚焦當前救助管理工作主要問題瓶頸,在解決好理念轉變、職能優化、服務轉型、運行管理等一系列難點問題的前提下,通過健全救助管理工作體制、均衡區域資源配置、明晰部門權責關系、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完善管理服務體系、豐富救助服務內容等舉措,探索更有助于服務對象生存、發展、回歸、穩固的救助體系,全方位提升整體救助管理服務供給能力。
問:各地在推進區域性中心試點中可以采取哪些有效舉措?
答: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系統謀劃好試點工作,研究制訂好試點工作方案,遴選確定好試點地區,主動向黨委政府領導匯報,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在試點工作的組織推進中,要夯實地方黨委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強化政府在政策制定、設施建設、資金保障、人員配備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導作用。
二是要加強部門協同。救助管理工作涉及28個部門的職責任務,組織實施好區域性中心試點工作需要多部門支持。試點地區民政部門要切實發揮好統籌、協調、聯絡作用,主動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政策銜接、信息共享、資源統籌,共同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試點過程中要加強與政法、發改、財政、公安、人社、衛健、城管等部門協作聯動,推動依法履行職責,強化政策支撐,保障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三是要加強跟蹤指導。省級民政部門要發揮好統籌指導作用。試點申報前,要統籌考慮改革意愿、區位布局、基礎條件、救助任務量等因素,擇優遴選確定試點地區。試點審核通過后,要指導試點地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細化務實舉措,探索針對性的改革路徑方法;全過程跟蹤評估,適時總結驗收,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發揮出試點工作的最大效應。
四是要加強宣傳引導。要借助和運用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廣泛宣傳救助管理的相關政策、生動實踐和先進典型,提高救助管理政策知曉度,為開展試點工作創造有利條件。要加強互聯網新媒體、新平臺的運用,豐富宣傳手段、拓展宣傳渠道,積極宣傳主動救助、保護性救助、人性化救助等理念和做法,廣泛宣傳救助法規政策、救助途徑渠道和規范程序,引導志愿服務力量提供救助線索,幫助困難群眾及時求助,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愛流浪乞討人員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