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孫彥川 通訊員 熊 婷) 日前,由江西省民政廳指導,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社會福利院主持制定的《兒童福利機構飲食照料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經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正式發布,將于11月1日起實施。
《規范》從膳食供應原則、食品安全、供餐服務等方面制定了詳細的標準和要求,既涵蓋了從食物采購、儲存、加工、烹飪到分發每一個環節的規范操作,也包含了食品安全的監測和供餐管理機制。
《規范》強調,要根據兒童的生長發育規律,合理選擇食物種類和營養元素,以確保兒童獲得全面均衡的營養供給。在喂養管理上,針對兒童不同年齡和疾病特點制訂了相應的喂養指導方案;針對養育唇腭裂、腦癱和先天性心臟病等兒童的機構,提出了一套規范化的照料方案。
“這套標準的建立,對于提高兒童福利機構飲食照料服務的質量和安全性起到了積極作用,為兒童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有力保障。”江西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說,目前,全省各兒童福利機構正在《規范》的指導下,對兒童的飲食進行精準調整和科學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