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群
民政部印發《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國家層面規范了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對于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形成梯度救助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長期以來,我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傳統社會救助制度重點瞄準收入型困難群眾。由于醫療、教育和殘疾康復等剛性支出的快速增長,不少居民家庭雖然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但是實際生活水平較低。為了解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救助需求,202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對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工作提出原則性要求。2023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單位《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將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作為六類低收入人口中的一類,納入救助幫扶范圍。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民政部在系統總結近年來各地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制定了《辦法》,在以下幾個方面對我國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提出了指導意見。
一是闡明了基本原則和部門職責。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遵循屬地負責、因地制宜、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則??h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并接受上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指導、監督。需要說明的是,縣級民政部門負責認定工作,離不開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配合開展入戶調查等相關工作,具體操作可參照低保等制度的認定流程。
二是設置了認定條件。第一,剛性支出困難家庭不能是低保、特困和低保邊緣家庭等在冊社會救助對象。第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使得這類家庭具備了資格條件,大大拓展了潛在救助對象的范圍。第三,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家庭財產狀況條件可以參照低保邊緣家庭的認定條件或者適當放寬,目的也是拓展潛在救助對象范圍。第四,提出申請前十二個月家庭剛性支出總額占家庭總收入比例超出當地規定。這是借鑒了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災難性衛生支出”的界定方法,使用相對比例法來確定救助對象?!掇k法》雖未對剛性支出總額占家庭總收入比例作出統一規范,但明確要求各地應當根據實際,科學合理設定剛性支出總額占比條件。第五,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是明確了剛性支出的范圍?!掇k法》規定,剛性支出包括生活支出、醫療支出、教育支出、殘疾康復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五大類支出。其中,生活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為維持基本生活而發生的支出,包括必要的衣、食、住、行、用等費用支出。這意味著,各地可以適當提高剛性支出總額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醫療支出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就診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等支付后,由個人負擔的符合規定的門診和住院費用,原則上依據有效票據認定。教育支出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在幼兒園階段,或者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學階段,個人負擔的保教費或者學費、住宿費,原則上按照就讀幼兒園、學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提供的同類公辦幼兒園、學校收費標準認定。殘疾康復支出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的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扣除政府補助、商業保險賠付費用等部分后,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原則上依據有效票據認定。其他支出是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外認定的支出。
四是規范了認定流程。申請認定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提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作出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書面決定;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認定,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結果并說明理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申請受理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認定工作。存在人戶分離或者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難度較大等特殊情況的,認定期限可以延長至四十五個工作日。對于情形復雜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啟動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通過“一事一議”方式集體研究決定。
五是確定了身份有效期。與低保制度實行動態管理不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實行期滿重新認定的方式,防止出現福利依賴,解決“納入容易退出難”的問題。經審核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應當按照《辦法》重新申請。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中將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單獨標示,納入常態化監測預警范圍,并接受社會監督。
《辦法》進一步明晰了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隨著各地全面開展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并配套完善相應的社會救助政策,未來可以考慮逐步取消低保支出扣減規則,凡是家庭人均收入和資產符合低保標準的,納入低保、低保邊緣范圍,其余人群符合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條件的,可以根據實際困難類型獲得相應專項救助,并通過臨時救助階段性保障其基本生活,從而進一步優化現行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提高制度運行效能,真正實現社會救助制度的提質擴圍增效。
(作者系華中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