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民政廳正式啟動2024年省級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經資格審查、培訓指導、社會組織自評等程序,確認33家社會組織參評。省民政廳以現場評估檢查為契機,強化對參評社會組織的全面體檢、指導。
近年來,省民政廳不斷探索完善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制度。一是探索多方協作模式,評估制度更加健全。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獨立運作的評估工作機制,吸納社會組織從業人才,建立省級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統籌負責省本級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召集專家學者、會計師、律師及4A以上等級社會組織負責人等組成百人評估專家團隊,并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積極協調業務主管單位參與評估檢查指導工作。二是堅持分級分類原則,評估結果更加科學。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通知》,細化設置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三類6項評估指標,并督促市縣民政部門按照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權限推進評估工作,重點根據社會組織不同類型、類別,抽取相應行業專家實地評估指導,確保評估結果科學、真實、有效。三是推行成果轉化,評估作用發揮更加明顯。強化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結果運用,對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按規定申請或認定公開募捐資格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對獲得4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列入社會組織紅名單,實施個性化信用激勵措施。2019年以來,全省共有230余家社會組織參加評估,獲評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占比68%,共有44家社會組織獲評4A以上等級。 (孔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