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民政局通過持續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綜合監管和扶持培育,引導社會組織積極發揮作用,扎實推進社會組織工作提質增效。
一是堅持黨建引領。全面加強社會組織領域黨的建設,推進社會組織成立登記、章程核準、年檢年報、專項抽查、等級評估、教育培訓工作與社會組織黨建“六同步”,將“加強黨的領導”“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寫入社會組織章程,審核黨員數量和黨組織建立情況。二是加強誠信自律。社會組織均要簽訂社會組織信用承諾書和行業自律承諾書,引導社會組織提升自身建設,增強誠信自律意識。三是減輕費用負擔。全部實行年檢網上預審,實現一次性辦結,社會組織年檢流程、資料審核更加簡化優化。四是強化監管手段。加大清理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和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力度,對常年不開展活動、兩年以上不進行年檢的社會組織指導督促其辦理注銷登記。今年以來,已指導9家市本級社會組織辦理注銷登記。五是開展執法檢查。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按照不低于4%的比例,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13家市本級社會組織進行監管檢查,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 (張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