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 銘) 為進一步推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快發展社區養老服務,11月29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湖南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老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區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面積應當達到每百戶不少于20平方米的標準、總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無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面積未達到標準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新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補足;國有企業以提供場地、設施等方式投入社區養老服務的,其投入納入經營業績考核;支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智能化升級改造;在公共活動空間增設適合老年人活動、休息的設施。
對于新建住宅區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問題,《規定》提出,按照不少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住宅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標準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且單處設施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多個占地面積較小的新建住宅區,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就近統一配建。
《規定》明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約定新建住宅區養老服務設施的配建規模、標準要求、移交方式、接收主體、產權歸屬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