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 肖模文
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對做好民政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確要求,為新時代新征程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強大動力。吉林省民政系統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以更加強烈的使命擔當、更加飽滿的精神狀態、更加昂揚的工作作風,積極投身新時代新征程民政事業發展的生動實踐,不斷開創民政工作新局面。
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成就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堅定改革信心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近年來,民政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扎實履職盡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有力服務了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這是對民政工作的高度評價,既肯定了民政部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政治擔當,又肯定了民政部門扎實履職盡責取得的工作進展。吉林省民政系統要進一步堅定全面深化民政事業改革的信心,增強工作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以改革的精神推動民政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五年來,吉林省民政系統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守正創新、擔當作為,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吉林省健全民政政策制度體系,出臺《吉林省慈善條例》,印發《關于推進養老產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若干措施》等文件。強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大力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出臺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意見,引導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鄉村振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優化基本社會服務,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提升養老服務水平,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實施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深化婚姻殯葬改革,提升區劃地名服務水平。這些成績的取得,根本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指引。吉林省民政系統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沿著習近平總書記指引的方向推進民政工作高質量發展。
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改革思路和重大任務的重要論述,進一步謀劃改革舉措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深化改革創新,完善政策制度體系、服務保障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社會參與體系,著力推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著力提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社會治理工作水平。吉林省民政系統要以建設“五個民政”為抓手,有力有序推進民政事業改革。
聚焦普惠性民生建設,著力建設“幸福民政”。吉林省民政系統要重點實施幸福養老、幸福關愛、幸福助殘、幸福服務“四大民政幸福工程”,進一步優化養老服務、健全保障兒童合法權益制度、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加快推動婚俗改革和殯葬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變為現實。
聚焦基礎性民生建設,著力打造“有為民政”。吉林省民政系統要立足民政職責定位,加快發展銀發經濟,推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加快推動“甜蜜經濟”發展,打造服務平臺;扎實做好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服務高質量發展。
聚焦兜底性民生建設,著力建設“兜底民政”。吉林省民政系統要堅持問題導向,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加快推動社會救助從單純物質救助向“物質+服務”救助轉變,全面深化“智慧救助”改革,完善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機制,努力實現社會救助覆蓋全面、分類精準、資源統籌、綜合高效,更好滿足困難群眾多層次、差異化救助需求。
聚焦第三次分配作用發揮,著力建設“善行民政”。吉林省民政系統要貫徹落實新修改的慈善法和《吉林省慈善條例》,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健全制度體系,創新慈善事業發展模式,完善慈善活動綜合監管機制。
聚焦監督管理體系建設,著力建設“放心民政”。吉林省民政系統要加大民政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力度,強化對殯葬管理、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等領域的常態化監督管理;健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民政宣傳工作和民政文化建設,完善輿情監測和應對機制;做好民政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全力守護好民政服務對象生命健康安全。
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領導保障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加強黨對民政事業改革的領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一直以來,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民政工作,對深化全省民政事業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吉林省各級民政部門要爭取黨委和政府將民政工作放在全局中謀劃和推動,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政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堅持政治引領,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全面領導。吉林省各級民政部門要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屬性,把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全面領導作為根本要求,不斷健全黨領導民政工作的體制機制,把黨的領導貫穿和體現到民政工作的各領域全過程,為民政事業改革發展提供政治保證。
加大保障力度,爭取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吉林省各級民政部門要爭取黨委、政府支持,進一步優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實現民政事業投入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增長,確保新增財政投入優先用于社會救助、“一老一小”、殘疾人關愛等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領域。同時,強化政策創制,推動地方立法工作,推進民政信息化、標準化、專業化建設。
著力夯基固本,全面筑牢基層民政基礎。吉林省各級民政部門要大力推進民政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通過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等方式,解決基層民政力量特別是鄉鎮(街道)工作力量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