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一筱 貝國舜
近年來,浙江省海寧市長安鎮以“重點扶持、發揮作用”為重點,通過“育用管”三輪驅動,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參與基層治理。
抓管理規范,樹立社會組織形象
圍繞省、市關于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重點和方向,海寧市長安鎮制定《公益創投實施辦法》《公益創投經費使用指南》等文件,為社會組織培育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緊抓年檢年審契機,嚴格監督轄域內的社會組織,要求在年檢年審中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及時進行說明,拿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對社會組織承接的公益創投項目從落實服務對象滿意度測評、服務質量第三方評估、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估等三個方面進行評估,以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
探索構建樞紐型社會組織工作體系,發揮鄉鎮(街道)、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的平臺作用,負責對社會組織進行日常聯系、管理和服務工作,有效提升社會組織的廉潔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為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注入“廉動力”。
抓培育扶持,促進社會組織成長
建立鎮街、社區兩級聯動平臺,通過提供場地、協助活動開展等方式,配合社會組織開展各類活動。鄉鎮(街道)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為7家社會組織提供辦公場所。在社區成立社區社會組織培育中心,孵化培育了一大批有特色、有能力的社區社會組織。
連續六年落實公益創投經費300余萬元,持續支持社會組織發展。成立社會工作督導站,聘請社會工作和社會組織管理與建設領域的專業人士組成專家顧問團隊,為搭建社會組織孵化平臺提供智力支持。舉辦社會組織能力建設培訓班,推薦社會組織領軍人物積極參加省、市舉辦的專業培訓以及公益峰會,不定期舉辦公益沙龍、能力建設工作坊等形式豐富的交流活動,多渠道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
把培育社會組織與滿足民生需求相結合,把項目培育與組織培育、人才培育相結合。從2020年起,長安鎮通過公益創投等形式,鼓勵社會組織滿足社區需求,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益創投項目品牌和服務模式。目前已累計開展公益創投項目161個。
抓作用發揮,釋放社會組織能量
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產生于社區,服務于社區,活動于社區”的優勢,通過社區社會組織自身引進資源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途徑,積極支持社會組織提供殘疾扶助、居家養老、幫困救助、便民服務等方面的公共服務,形成政府、市場、社會組織之間的相互合作與優勢互補。
鼓勵社會組織通過匯集民意、反映訴求、議事協商等形式,在社區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實施“點燃‘紅色引擎’,共筑港灣同心‘園’”服務項目,為社區群眾提供全方位的人文關懷和人性化服務。實施“微自轉”網格連心項目,以社區微網格長為服務對象,依托社區微網格黨建治理機制,全面構建互聯互通的社區自治模式。
實施新生志愿服務站項目,與司法部門聯動,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矯正服務,構筑基層維穩戰線,解決各類矛盾糾紛,為居民提供各類法律服務。實施運河紅玫瑰服務項目,常年義務為女性提供技能培訓、反家暴、婚姻家庭輔導、離婚勸導和法律咨詢等服務,為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