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 俊) 日前,上海市民政局發布《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管理要求》(以下簡稱《管理要求》),進一步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規范化發展,促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提升,滿足社區精神障礙患者接受規范化服務的需求。
《管理要求》結合上海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實際運營管理情況,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從人員、場所、設施設備、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其中提到,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要有康復活動空間、私密的訪談空間以及供服務對象休息的安靜空間;直接服務人員每年至少要接受20小時的精神障礙康復專業知識培訓;有支撐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必要的康復評估、康復訓練、檔案管理工具等。此外,《管理要求》還對服務機構開展規范化服務提出具體要求。
近年來,上海市民政局會同市衛健委、市殘聯等部門探索開展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扎實推進“精康融合行動”。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超過65%的街(鎮)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