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伍 欣) 日前,河北省民政廳等21部門聯合印發《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從監測摸排建立臺賬和完善公共服務措施兩方面明確11項具體任務,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在監測摸排建立臺賬方面,《實施方案》提出,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完成流動兒童監測摸排和信息錄入,建立流動兒童動態監測機制。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臺賬,加強流動兒童數據信息比對共享,推進流動兒童數據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在完善公共服務措施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優化落實教育保障政策,推進流動兒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兒園入園,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高考政策。完善衛生醫療保障措施,保障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等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強流動兒童生活救助保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兒童福利+”融合式發展。加強監護支持和干預,積極對流動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督促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做好流動兒童心理健康測查,建立心理健康檔案。深入開展“清朗·燕趙凈網”網絡生態治理專項行動,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性、公益性課外興趣培訓課程和流動兒童文化服務活動。強化法治安全教育服務,有效維護流動兒童合法權益。開展城市融入服務,促進流動兒童融入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