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磊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任務”,充分體現了中國式現代化人民至上的本質屬性,為深化民政領域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政領域點多、線長、面廣,件件關系民生、事事關乎民心,做好民政領域改革十分關鍵。
當前,民政各項業務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制約著民政工作的有效開展,如民政資金分配制度不夠健全、部分民政政策法規難以適應時代發展、部分民政服務機構入住率不夠高、殯葬等領域改革需進一步提速、慈善事中事后監管仍有薄弱環節等。亟須進一步健全完善民政資金投入機制、統籌協調機制、社會力量參與機制、業務發展體系、政策法規制度體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健全完善資金投入機制
近年來,國家財政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推動民政事業費支出連年增長,同時也應看到,民政資金的分配仍需更加均衡,資金的使用效率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這就需要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資金分配機制,確保資金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特別是加大對貧困地區和弱勢群體的支持力度,實現資源的均衡配置。加大項目管理和資金監管力度,構建包括社會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和項目實施指標等多個維度的資金投入效益評估指標體系,簡化審批流程,確保資金能夠及時有效地用于民生改善。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民政事業建設,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或提供志愿服務。
健全統籌協調機制
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須依靠多部門協同合作、共同奮進,一起把民政服務對象服務得更好。首先,要建立多部門間資源共享與優勢互補機制,提升工作效率。比如,在養老服務領域,民政部門與衛健部門合作,共同推進醫養結合模式,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養老服務。其次,要建立多部門協同促進政策貫徹落實機制,形成合力,推動政策的順利落實和有效執行。例如,在社會救助領域,民政部門需要與教育、醫療、住房等部門緊密合作,共同為服務對象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救助服務。
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
近年來,各類社會組織和慈善組織在承接政府委托、支持行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未來還需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公益慈善力量作用。進一步完善社會參與機制和平臺,加強慈善資源和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困境兒童保障、殘疾人福利等銜接。要科學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既要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吸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提高服務、產品供給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市場對養老、康復輔具等產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又要牢牢把握相關服務的公益屬性,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管指導,防止發生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構建事業和產業發展的雙贏局面。
健全民政業務發展體系
各個業務體系相互關聯又各有側重,共同構成了民政工作的整體框架。要以構建協同高效的業務體系為目標,進一步加強民政各業務板塊之間的協同合作,形成一個有機整體,通過建立有效的協同機制,實現業務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提升對民政服務對象的綜合服務能力,提高民政工作的整體效率和服務質量。要以實現業務資源均衡配置為目標,在地區之間、業務板塊之間實現資源的均衡分配,縮小地區間民政業務發展的差距,保障每個業務板塊都能獲得足夠的資源支持,從而促進各民政業務全面、協調發展。要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健全完善各個業務發展體系。如社會救助方面,要適時調整救助標準,確保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建立健全救助對象動態管理制對救助對象進行定期復核和動態調整。同時,加強救助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使用的規范、透明和安全。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通過慈善捐贈、志愿服務等方式提供更加多元的幫助。
健全政策法規制度體系
進入新時代、邁上新征程,民政工作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這就要求進一步完善健全政策法規制度。要對現有政策法規體系進行全面梳理,找出存在交叉、矛盾的部分進行整合修訂。針對民政工作中的新興領域和新出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新的政策法規。對暫時難以制定的,要發揮地方立法優勢,結合實際先行先試。要健全政策執行機制,明確民政政策執行過程中的責任主體、執行流程和監督機制。要加強政策評估工作,定期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和完善政策,確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作者系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