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周佩瀅)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度民政標準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快民政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研制工作。《通知》明確了民政標準立項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和申報程序,并就開展2025年度民政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立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2025年度民政標準立項采取公開征集、自愿申報、歸口審核、集中評審方式遴選與確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報2025年度民政標準立項:一是隸屬民政業務職能范圍,已有標準研究草案但尚未納入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立項的;二是擬將已實施的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推薦轉化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三是老舊標準擬修訂、廢止的。擬申報項目不得與已發布或者已立項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重復或者雷同,優先安排標齡較長標準修訂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