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偉濤)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等2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流動兒童保障政策措施,加強關愛保護,持續推進流動兒童平等享有公平、便利、優質的公共服務,為流動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實施方案》要求,開展監測摸排,健全基礎臺賬。各地要認真做好流動兒童監測摸排和統計分析工作,縣級民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流動兒童定期監測摸排工作機制,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動兒童信息;縣級民政部門要會同鄉鎮(街道)指導兒童主任等基層工作人員做好數據采集、匯總、錄入等工作,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流動兒童信息臺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信息共享比對,及時通報監測摸排和統計分析情況。
《實施方案》強調,各地要完善公共服務,提升流動兒童保障水平,落實教育保障政策、完善衛生醫療保障措施、健全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流動兒童居住地民政部門要分類加強流動兒童生活保障,做到應保盡保、精準保障。此外,各地要以流動兒童人數較多的學校、社區為主陣地,面向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展反家暴、反欺凌等預防犯罪教育和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應急避險教育。民政、教育等部門要針對流動兒童中的重點服務對象,督促落實兒童主任、網格員、班主任、社工、監護人“五對一”安全責任制。
《實施方案》還對加強流動兒童家庭教育指導、加強心理健康關愛、加強精神文化生活服務、加強城市融入服務等進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加強關愛服務,促進流動兒童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