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觀平
2023年,民政部辦公廳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關于規范“銀行”字樣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政策法規,規范社會組織等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根據要求,2023年10月,某省民政廳利用業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結果顯示,全省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社會組織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的共有30家,其中22家組織為“銀行業協會”,不違反有關規定。使用“時間銀行”“道德銀行”“愛心儲蓄銀行”等字樣的社會組織共有8家。該省民政廳主動指導地方民政部門,通過政策解釋、督促指導、耐心服務,與行政審批部門通力配合、密切協作,引導8家社會組織順利完成名稱變更。
社會組織名稱不規范問題時有發生,究其原因在于部分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對社會組織名稱的規范性、完整性和名實一致性審查把關不嚴。有些社會組織在名稱上擦邊黨政機關、知名企業名稱,故意混淆視聽、誤導公眾,并借用不規范名稱開展各類違法違規的營利性活動。
對此,社會公眾要擦亮眼睛、仔細辨別,警惕擦邊黨政機關、知名企業名稱的社會組織開展的違法違規營利性活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經濟和名譽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