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民政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走在前、勇爭先、善作為”目標要求,通過抓黨建強引領、抓規范強監管、抓引導強服務,持續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以黨建協同促能力提升
引領社會組織發展方向
做好統籌協同。省民政廳自覺扛起社會組織黨建協同的政治責任和工作責任,印發《社會組織黨建“六同步”“兩納入”工作提示》,按照“新設必建”原則,做好省本級新成立社會組織黨建審核把關工作。調整優化2024年度省本級社會組織等級評估中的黨建工作指標,增加分值權重。調整完善黨建年檢,扎實開展社會組織年檢同步檢查黨建工作。
強化政治建設。省民政廳認真落實好“第一議題”制度,舉辦所屬社會組織基層黨組織高水平黨建能力建設培訓班,開展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工作。扎實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召開動員部署會議,下發《關于在所屬社會組織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工作安排》,舉辦專題輔導班,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全覆蓋、全過程指導。
夯實黨建基礎。圍繞“攻薄促弱”“提質增效”,扎實開展“書記領航”行動。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加強社會組織負責人審核把關工作,全面推動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與理事會“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支持社會組織發展新黨員,選樹“新時代贛鄱先鋒”,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以規范建設促培育發展
提升社會組織發展水平
完善制度規則。省民政廳聯合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類慈善組織管理的通知》,舉辦2024年全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培訓班,編印《社會組織政策法規選編》,印發2023年江西社會組織發展白皮書,提升全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能力;召開省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第四次會議,將省級行業綜合黨委全部納入成員單位,重新梳理明確職責分工,切實推動年度重點任務落實落地。
優化登記服務。圍繞全省重點領域和重要行業戰略布局,為相關社會組織成立登記提供全力支持和服務。持續加強數字民政建設,完善行政審批政務清單,全力推進數據“跑腿”,方便群眾辦事。指導基層規范“登管分離”工作,引導無效、低效社會組織“出清”。
強化培育孵化。舉辦省本級2023年度新成立社會組織能力建設培訓班,引導新成立社會組織規范發展。全省打造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創新基地106家,覆蓋全省11個設區市、94個區縣,覆蓋面比上年增長8%。積極開展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申報,3家社會組織獲得120萬元資金支持。
以日常監管促機制健全
完善社會組織自治機能
開展年檢年報。扎實開展省本級社會組織2023年度檢查和報告工作,完善年檢平臺系統功能,增設年檢自動評分提示,對參檢社會組織出具結論。
實施等級評估。發布等級評估通知,優化評估指標,修訂評估細則,邀請專家對參評社會組織開展培訓,切實增強省本級社會組織對等級評估工作的認識,提升準備評估資料的能力。
督促指導換屆。通過日常監管,督促未按期換屆社會組織開展換屆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負責人任前審核,122家省本級社會組織完成換屆工作,全過程審核換屆材料、擬任人選資格等,全力督促社會組織按期換屆、規范自治。
以實干實效促作用發揮
引導社會組織服務大局
服務經濟發展。舉辦社會組織違規評選評獎治理和收費行為監管工作會議,常態化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治理,深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服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全省行業協會商會通過減免、降低、規范收費等舉措減輕企業負擔4545.42萬元,引進投資項目289個,引進投資(意向)金額862.80億元。
助力鄉村振興。舉辦社會組織踐行“四個服務”能力建設培訓暨“黨建+百社解千難”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經驗交流會,對16家示范單位等進行表揚。鏈接中國鄉村發展基金會,助力“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設。啟動“百社解千難·點亮計劃”第二批項目,投入資金292.5萬元。推動實施“童心向上·促‘境’美好”“星光助學·愛心包裹”等活動,投入資金180萬元。
助力穩崗就業。全面推進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南昌航空大學開展“筑夢青春·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校園招聘活動,提供崗位258個。全年省、市、縣各級社會組織招聘高校畢業生發布就業崗位17362個,實際招聘高校畢業生8272人。
參與對口援疆。組織開展“百社解千難·援疆攜手贛”活動,幫扶實施10個民生項目,41家社會組織共投入650.62萬元。聯合省慈善總會設立“百社解千難”慈善專項基金。
以執法辦案促規范建設
守牢社會組織安全底線
實施行政檢查。聯合業務主管單位開展2024年“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共抽查57家省本級社會組織,對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責令限期整改。
加強行政處罰。對連續多年未參加年檢的省本級社會組織進行排查,對未完成問題整改的進行集中約談,依法督促注銷,達到條件的實施撤銷登記。
做好個案查處。根據群眾反映的問題,調查核實信訪舉報件,約談問詢涉事社會組織負責人;調查處理突出信訪問題,并移交相關部門查辦。
常態化“打非”。開展執法巡查,對賓館、酒店、宗祠等活動場所加大排查力度,對商業樓宇采取“掃樓”方式,加強非法社會組織線索的收集和分析研判,強化主動發現。用好聯合執法機制,根據具體案情,由民政部門牽頭或協同多部門聯合執法,開展跨部門協商查辦案件,聯合辦理案件占總數的62.5%。
(本文由江西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