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 蔚
近年來,貴州省各級民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開發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大扶貧”戰略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兜底一批”職責,著力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創新舉措、狠抓落實,深入推進民政兜底脫貧工作,有效發揮了民政工作在脫貧攻堅中的積極作用。
以脫貧攻堅統攬民政工作全局,建立健全四大體系
貴州各級民政均建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切實扛起民政兜底脫貧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健全民政兜底脫貧組織領導體系。
《貴州省民政兜底脫貧攻堅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的出臺,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民政兜底脫貧政策體系。
除此之外,貴州進一步健全了民政兜底脫貧責任體系。對各項兜底脫貧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制定了時間表、路線圖,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人。
民政兜底脫貧定期工作調度、考核評估、包片聯系、信訪處置、輿情報告、信息報告等制度也得以健全,形成了統一部署、統一調度、統籌督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民政兜底脫貧工作體系。
扛起民政兜底脫貧政治責任,充分發揮脫貧攻堅中的“三個作用”
強化了民政工作兜底脫貧作用。近年來,貴州健全了低保對象精準管理機制;低保對象精準進入精準退出認定機制;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機制等。民政部門和扶貧部門建立了共同開展入戶核查、共同開展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共同開展鄉鎮審核的“三共同”銜接機制,通過定期比對農村低保對象和貧困人口信息,確保了所有符合條件的兜底脫貧對象和其他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保障范圍。
通過實施相關意見,貴州將深度貧困地區作為各項民政項目和資金分配因素單列并加大了權重。通過加強社會救助兜底、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夯實脫貧攻堅基層組織基礎、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等,助推了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對農村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實施分類施保,在發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礎上,按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20%-30%增發特殊困難補助金。2018年,貴州對農村低保對象中的60萬季節性缺糧戶實施了糧食救助制度,全省享受分類施保的特殊困難對象達143.4萬人。
按不低于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1.3倍,貴州確定了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20%、50%、100%分別確定了特困人員全自理、半自理和全護理標準。全省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均超過民政部要求的年度標準。
在強化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的工作中,貴州民政大做文章。縱向貫通省、市、縣、鄉、村,橫向連接各相關部門,工作聯動機制不斷健全完善,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安全網編密織牢。2016年以來共教育、訓誡、處罰2592名監護失職的留守兒童家長,通過兒童福利、未保機構臨時安置214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幫助6224名失學輟學留守兒童返校復學。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貴州連續第四年提高全省農村低保標準,以低保標準為依據的特困人員供養標準、臨時救助標準也得到了相應提高。
強化了民政工作治理扶貧作用。在貴州第十屆村委會換屆選舉新當選的村委會成員中,黨員占42.5%,換屆選舉將政治合格、群眾信任、“雙帶”能力強的脫貧攻堅帶頭人選進村委會班子。采取多種協商形式,逐步實現基層協商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規范民主決策程序,農村的集體土地承包和租賃、籌資籌勞方案等重大事項都實行民主決策。通過深入開展村規民約示范村創建,各地涌現出了600 多個以村規民約、村民自治章程為基礎的村規民約示范村。民主監督進一步強化,有效推動了村級事務管理公開透明,村級重要事務全部納入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范圍。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基本建立,2015年至2017年,全省共建成農村社區服務站17427個,覆蓋率達到99.65%。
強化了民政工作社會扶貧作用。近年來,“善行貴州”系列項目持續推進。僅2018年舉辦的貴州省第五屆慈善項目推介會,現場就募集了善款2億多元助推脫貧攻堅。2016年以來,全省社會組織共募集資金30億元用于脫貧攻堅,社會組織多種方式參與脫貧攻堅。社會工作專業力量也成了脫貧攻堅的重要力量,2015年以來,在33個縣(市)實施“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社工黔行”系列項目等63個,服務困難群眾8萬余人。
聚焦脫貧攻堅“四場硬仗”,助推易地扶貧搬遷和“三保障”
加強社會救助與易地扶貧搬遷的有效銜接,推動貧困移民搬得出。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搬遷移民按政策按程序及時納入城市低保等社會救助范圍,確保“應保盡保”。2018年以來,全省共將12.6萬易地扶貧搬遷困難群眾納入城鄉低保保障,其中納入城市低保4.49萬人。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移民一次性臨時救助政策,2017年以來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共向131 萬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移民發放了一次性臨時救助金。
加強和創新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社會治理,推動貧困移民穩得住。創建移民安置區和諧生活共同體,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社區保障體系、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實現自治組織、自治機制、社區便民服務、兜底保障、能力提升“五個全覆蓋”。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建立健全村民或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小組,將移民搬遷群眾中的優秀人才選舉進入村(居)民委員會,團結帶領移民搬遷群眾脫貧致富。
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在助推“三保障”上的重要作用。2018年以來共實施因病臨時救助6.2萬人次、因學臨時救助1萬人次。整合臨時救助資金,有效助推6.1萬戶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完成危房改造。
(來源:中國社會報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