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隋學良 畢 巍
2017年5月,山東省威海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下發《關于重癥精神類疾病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定額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此時,威海市民政局正在尋求特困人員重癥精神疾病患者救助的解決方案,上述文件的出臺無疑成為利好消息。該局緊抓機遇,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各相關單位的幫助下,對特困人員重癥精神疾病患者實施集中收治救助政策,由市復退軍人康寧醫院給予特困人員重癥精神疾病患者正規系統的治療、康復和護理,幫助病人穩定病情。同時,也解放病人家屬勞動力,精準助力他們脫貧。
像這樣精準的分類保障、專項救助,已成為威海市社會救助體系的一大特色。近年來,威海市圍繞“保基本、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救助方針,創制政策、整合資源、加大保障,通過分類保障、專項救助,實現了精準攻堅脫貧,保障了民生事業發展,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圍繞兜底保障職責
健全社會救助制度
2014年,威海市出臺《關于建立和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實施意見》,以此為標志,該市加快構建起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8項救助制度為主,以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以核對機制、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3項措施為保障的“8+1+3”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實現社會救助由“碎片化”向系統化的轉變。
威海市在全省率先實行“兩前置、兩協同”低保評定工作法,即鎮辦受理前置、調查前置,鎮村協同評議、部門協同調查。在調查初評、民主評議、歸檔整理三個環節實現低保工作全程痕跡管理,全市832名民政工作人員全部簽訂不干預低保承諾書,強化低保備案和責任追究,有效解決了低保審核評議中存在的各種弊端。去年,威海集中復查5萬名城鄉低保申請對象信息,對不符合條件的全部予以清退。
該市還建立民政牽頭、28個部門配合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進一步整合救助資源,加強部門間救助政策的銜接。依托“12349”民政公益服務熱線,設立社會救助熱線。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慈善救助的重要補充作用。近年來,通過“慈心一日捐”活動,以及發動企業認捐慈善基金、動員企業(個人、家庭、團體)設立冠名慈善基金等多項措施,籌集善款9.8億元,支出善款8億元,救助困難群眾71.44萬人。
聚焦不同救助對象
分類保障基本生活
對特困人員實施政府供養。2017年10月,威海市將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分別確定為每人每月870元和每人每年5850元,明確了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為每人每年10990元,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為每人每年5495元,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為每人每年3297元。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關于印發威海市加快推進醫養結合暨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的通知》,由政府按照特殊困難老年人自理能力情況,購買相應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保障農村特困供養人員1萬多名,發放供養金2928.5萬元。集中和分散供養孤兒的基本生活費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200元和720元,共供養孤兒228人,年發放供養金約242萬元。
對低保對象給予補差保障。威海市將城鄉低保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80元和每人每年4500元,并對低于這一標準的低保對象進行補差救助,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截至5月底,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2.1萬多人,發放低保資金2711.5萬元。對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特殊城鄉低保對象,每人每月增發10%的補助金。
對特殊群體實行定向救助。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目前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均為每人每月80元,累計保障2萬余人。建立困境兒童保障制度,給410名困境兒童發放每人每月500元的基本生活費。建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2017年救助1928人次,護送返鄉185人。
針對不同救助需求
開展系列專項救助
保障困難群眾看得起病。在將原有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保對象、政府供養孤殘兒童三類保障對象確定為重點醫療救助對象的基礎上,將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新增為救助對象。同時,明確了重點醫療救助對象的門診慢性病救助標準與住院救助比例和標準等同。將保障對象年度累計合規自負醫療費用2萬元以上的確定為重特大疾病,對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分別按80%、60%、40%、40%的比例給予救助。同時,威海市還建立起與醫保、大病保險系統數據相銜接的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平臺,進一步增加醫療救助的時效性,在重點救助對象住院和“門診通”結算時,經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可直接進行醫療救助結算,有效減輕了困難群眾看病就醫帶來的經濟壓力。
保障困難家庭子女上得了學。對困難家庭的普通高中和大學在校學生,按城鄉低保家庭子女每人每年1500元、城鄉低保邊緣家庭子女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給予救助。每年針對低保家庭的本科新生,按照每人4000元的標準給予救助。
保障困難群眾住有所居。聯合住建、統計等多部門對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家庭狀況和家庭收入進行認定,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補貼。將農村低保對象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納入全市危房改造“大盤子”,保障困難群眾的住房需求。
保障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對遭遇臨時困難的群眾,按照困難群眾家庭基本生活狀況恢復程度、人員死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救助。對短期內可恢復正常生活條件的臨時困難家庭,依據當年低保標準給予3-6個月的短期救助。經臨時救助仍然困難的,由各區(市)核實批準納入低保保障范圍,有效解決城鄉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確保臨時救助實現“年底集中救助”向“日常即時救助”的轉變。
(來源:中國社會報201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