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第八工作組 廖 鴻 岳昆侖 蔣澤林
青海省剛察縣、海晏縣是以藏族為主的少數民族聚居區,海拔較高,自然條件較差,地廣人稀,兩縣人口均不到5萬人,經濟發展緩慢,屬于“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近幾年來,兩縣縣委、縣政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重要論述和中央及省州脫貧攻堅工作部署,全面落實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在上級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脫貧攻堅取得突破性進展。2017年剛察縣圓滿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實現脫貧摘帽;海晏縣則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實現脫貧摘帽目標。其中,民政部門廣大干部職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攻堅克難,勇于開拓,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為脫貧攻堅做出了重要貢獻。
做法與成效
以社會救助為依托提供脫貧攻堅兜底保障。落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充分發揮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每年投入資金上千萬元,堅持應保盡保、動態管理,切實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按時足額發放生活和護理兩項補貼,切實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將困難家庭中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和靠家庭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視為單獨立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確保應保盡保。加大臨時救助和醫療救助力度。僅2018年上半年,剛察縣就實施臨時救助1060人(次),發放臨時救助金486萬元;醫療救助722人(次),發放救助金139萬元。海晏縣實施臨時救助298人(次),發放臨時救助金286萬元;醫療救助334人(次),發放救助金116萬元。
以基層政權建設為基礎提供脫貧攻堅組織保障。選好配強負責人。以村“兩委”成員換屆為契機,注重把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實績突出的能人納入村級后備干部,新一屆村“兩委”成員中致富帶頭人、專業合作社負責人比例明顯提升。健全村務監督工作機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組織設置、職責權限、管理考核和工作紀律,健全村務監督工作機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設和居民自治能力進一步提升。完善村規民約,積極推進基層治理創新實踐。結合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各村對《村務公開》和《村規民約》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完善,發揮村規民約在鄉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以養老服務為抓手提供脫貧攻堅服務保障。不斷加大養老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近年來,剛察縣相繼新建和改擴建了9處農村幸福院和城南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各級養老服務機構在規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海晏縣通過村民自籌房屋、縣級配套設施的方式,建成10處農村幸福院。同時,整合資金2700萬元建成了全縣首個集敬老、養老、兒童福利、殘疾人康復托養、殘疾人之家、救災物資儲備六大板塊為一體的綜合福利區。全面落實各項老年人惠民政策。剛察縣為全縣349位符合條件的城鎮老年人開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2018年上半年共開展服務2052人(次),主要提供送餐服務、保潔、助浴、助醫、代辦、精神慰藉等服務。海晏縣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無償的生活服務,居家養老服務已投入資金120萬元。
以社會組織為載體提供脫貧攻堅多元化保障。剛察縣誠信種植養殖業協會組織開展種植養殖業實用技術培訓,推廣種植養殖業生產技術和良種繁殖技術,積極創辦種植養殖經濟實體,有力促進了當地經濟發展,帶動了貧困戶脫貧致富。海晏縣金灘鄉道陽村特色種植協會通過與海北藏族自治州農科所和縣農業技術推廣站合作,為會員提供農作物種植技術、良種供應、技術指導、會員培訓、市場銷售等服務,每年按種植收入分紅,并帶動貧困家庭剩余勞動力在協會中務工,增加了貧困戶的收入。
問題與建議
剛察、海晏縣在助力脫貧攻堅中,由于受地理位置、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思想觀念等多重因素的制約,基層民政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縣鄉(鎮)高寒缺氧、條件較為艱苦,缺編缺人,也不容易留住人才;二是社會救助水平與困難群眾需求仍有差距,救助精準度和時效性有待提高;三是養老服務基礎條件較差,服務專業化水平不高;四是對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力度不夠,數量偏少、質量不高,在助力脫貧攻堅等方面發揮作用不明顯。
針對存在的困難和矛盾,結合剛察縣和海晏縣實際情況,我們經過調研,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基層民政工作,更好助力全面脫貧攻堅。
充實基層民政工作隊伍,加強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關心和愛護。在鄉(鎮)全面設立民政辦公室,配齊配強民政工作人員,確保鄉(鎮)行政事業編制人員不少于2名。積極開展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第三方組織向縣鄉(鎮)兩級民政部門和民政服務機構派遣工作人員,協助開展各項民政工作,確保“有人辦事”。同時,要加強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關心和愛護,結合實際情況逐步提高基層民政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水平和生活保障水平,確保留得住人。
穩步提高社會救助標準,增強救助精準度和時效性。持續加大救助資金投入力度,按照不低于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標準適時提高城鄉低保標準,逐步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水平,減輕貧困對象大病醫療負擔,避免因病再次返貧。完善臨時救助政策,根據急難程度確定不同救助類型的救助程序,合理確定救助檔次標準,穩步提高臨時救助水平。充分調動鄉鎮民政工作的積極性,真正讓最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增強救助的精準度和實效性。
推進養老服務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工作重點要放到“保基本”上,著力保障經濟困難、失能失智、家庭成員沒有照護能力的老年群體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在非基本的養老服務領域,要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以好政策引導社會資金積極參與養老機構建設和養老服務供給。同時,對養老院床位建設要實事求是,不宜硬性規定不符合實際的指標,過分超前建設,應采取合理措施,逐步消化空置床位。另外,要加強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引進和培養康復醫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才,不斷提高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
增強對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力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支持、人才培育等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依托街道(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和城鄉社區服務站等設施,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綜合服務平臺,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扶持力度,重點培育為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失業人員等特定群體服務的社區社會組織,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社會服務的功能,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加強民政各項政策的精準落實,更好助力脫貧攻堅工作。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及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政策性保障措施,對脫貧攻堅發揮著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必須切實把各項資金、補助精準用到真正貧困和需要幫扶的農牧民身上,不斷提高政策落實的精準性。當地政府、民政部門及廣大農牧民也要去除“等靠要”思想,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政策形成良性互動。
(來源:中國社會報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