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 穎 趙 濤 李 平
隨著社會組織的快速發展,組織的規范化程度偏低、服務能力有待加強、社管系統人員少工作量大等現實問題與困難不斷涌現,給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
江蘇省徐州市迎難而上,探索并建立了開放式社會化工作機制。今年以來,徐州市民政局通過暢通外部部門溝通協作,理順內部處室單位關系,建立了社會組織工作專家庫和市級社會組織聯合會,社會力量多方參與,實現了資源信息共享,形成了決策執行合力。這一機制改變了外部由民政局一家“單打”、內部由社管辦一個處室“獨斗”的管理滯后被動局面,全市的社會組織監督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順暢溝通機制 嚴把登記關
徐州市民政局加強業務主管部門溝通,實行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和雙重管理。對涉及的業務主管部門較多,同時還涉及政治審查、違法記錄、重復登記等的,在受理社會組織申請成立登記時,主動與業務主管部門進行溝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再進行名稱核準等相關工作;與公安機關重點就擬任社會組織負責人的政治背景、違法記錄等情況進行溝通;與工商部門重點對舉辦者是否同時登記工商信息等情況進行核實。
在徐州市民政局內建立溝通會商制度,由社管辦、行政許可處、政策法規處、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和執法支隊負責人共同組成社會組織相關工作會商組,在社管辦出具《關于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通知》前,對擬成立社會組織相關情況進行集體會商,從名稱規范性、材料全面性和程序準確性等方面,廣泛征求聽取意見。遇到疑難問題時,吸收社會組織專家庫相關成員參與會商。
召開徐州市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全市35個市級部門,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通報工作情況,督促各成員單位切實履行管理職責,促進部門間的溝通交流,協調解決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建立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制度,定期溝通情況,形成對社會組織齊抓共管的格局。
借助專業力量 嚴把教育關
徐州市注重社會組織自身建設和專業培訓,首先對新成立的社會組織建立培訓制度。由社會組織聯合會每兩個月舉辦一期新成立社會組織培訓會,邀請專家庫中的律師、會計師和相關部門業務處室負責人等重點就法律法規、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和黨建、信用信息管理等內容進行解讀,并由社管辦對如何加強社會組織自身建設、重大事項報告、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等提出具體要求。通過培訓,普及社會組織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工作要求,實現預告式管理的目標。
其次,建立存量社會組織分類培訓制度,徐州市民政局每半年對社會組織進行一次分類培訓:一是對社會組織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進行培訓,重點提高勝任領導工作的能力;二是開展社會組織秘書長培訓,重點傳授基本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秘書長職位的素質要求;三是開展社會組織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工作。每期學習期滿、考核通過后,由主辦單位和承訓單位頒發結業證書。
最后,建立樞紐型組織實現自我教育,徐州市民政局牽頭成立了市社會組織聯合會這一樞紐型組織,引入社會化的工作理念,更好地完成對社會組織的自我教育工作。聯合會下設行業協會商會、公益慈善、文化體育、教育培訓、健康養老、社會調處6個工作委員會,履行加強黨建、暢導維權、鏈接資源、參與公益、溝通交流等職責。聯合會目前已發展正式會員單位近300家,并通過6個工作委員會分類建立工作聯系群,目前覆蓋率已經達到市級社會組織的80%。每個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是該類社會組織群的總負責人,承擔管理與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形成工作合力 嚴把監管關
為了加強監管,徐州市民政局協調專業力量參與“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民政局政策法規處全程參與,社管辦、執法支隊聯合行動,專家委員會財務專家參與,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將不參加年檢、年檢不合格以及有可能涉企收費的行業協會商會、基金會作為臨檢的重點對象,實地抽查社會組織的基礎條件、人員管理、會員管理、制度建設等。加大巡察力度,建立巡察“回頭看”制度,凡是巡察中發現問題的社會組織,通過再查閱資料、現場再檢查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逐步實現社會組織的規范化管理。
徐州市還出臺了《徐州市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向長期不參加年度檢查、通過登記住所無法與社會組織取得聯系的89家社會團體、112家民辦非企業單位發送《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告知書》。在局網站增設了“社會組織信用信息板塊”,對被納入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的市級社會組織的信息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查詢,并實現動態監管。將50家社會組織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1家社會組織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同時還實現了與市經信委的信息共享。
為完善內外部規程加大執法力度,徐州市制定了《徐州市民政局行政執行程序暫行規定》和《徐州市民政局行政執法內部流程》,對案件受理、違法線索內部移交、立案審批、案件辦理、合法性審查、擬作出處罰前的會商、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執法決定書的制作與送達、結案歸檔等各個環節予以規范,進一步明晰業務處室、執法支隊、執法監督機構的職責范圍,加強工作中的協調配合,不斷提升執法辦案質量與效率。今年,社管辦共向執法支隊移送社會組織違法違規線索71件(次),對13家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決定,對3家社會組織負責人進行了行政約談,并依法取締、勸散非法社會組織8家,凈化了社會組織發展環境。
積極搭建平臺 促進作用發揮
在社會組織作用發揮方面,徐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每季度舉辦一次社會組織“社區公益行”活動。還會根據節慶日確定不同的主題,為社區老人提供了艾灸按摩、電路檢查、書畫贈送、攝影贈照片等服務,受到社區居民的廣泛歡迎。通過開展公益行活動,切實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樹立社會組織良好社會形象。
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精準扶貧”的優勢。徐州市民政局與陜西省寶雞市對口扶貧,捐助幫扶項目、捐贈款物,助力扶貧攻堅行動;市社會組織聯合會中秋前夕組織部分會員單位,到局扶貧點開展扶貧送溫暖活動,送去大米、面粉、食用油、牛奶、月餅等過節食品,表達社會組織對困難群眾的關心與問候。下步,聯合會將進一步調研部分貧困村的需求,鏈接社會組織資源,加強供需對接,實施精準扶貧。
徐州市強化“黨建引領”表率作用,創新社會組織綜合黨委成員構成,分管局長任書記、社管辦主任任副書記、3名委員分別由1名局機關同志和2名社會組織負責人擔任。加大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率,凡具備條件的一律成立黨組織,不具備條件的成立聯合黨組織。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發揮黨員在社會組織中的先鋒表率作用。
(來源:中國社會報20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