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柳 旭
人心齊,泰山移。基層治理同樣是這個道理。特別是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代背景下,能否有效增強村民的主人翁意識,對于打贏脫貧攻堅戰意義非凡。
近年來,面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群眾參與村級治理不積極等問題,寧夏回族自治區通過做實村民代表會議“55124”制度,為脫貧攻堅筑牢了群眾基礎。
選好代言人,守護村民切身利益
“過去,村上一有發錢的事情,村部就被群眾圍了,無論發給誰都有不同意見,動輒跑到紀委告我們優親厚友,經常是既得罪鄉里鄉親又耽誤工作。現在,村級決策程序有全體村民監督,看似給村干部上了一把‘枷鎖’,實際上工作少了許多障礙,也還了村干部一個清白。”吳忠市紅寺堡區新集村黨支部書記剡鳳才深有體會。
剡鳳才所說的“枷鎖”正是從2014年開始在寧夏全區同步推進的村民代表會議“55124”制度,即以“五步工作法”夯實制度基礎,以“五聯記錄表”規范會議程序,以“一份議事清單”規范議決內容,以“鄉村兩級監督”確保工作合法合規,以“四級聯動督查”推動工作落實。
“誰代表我?”“我代表誰?”能否回答好這兩個問題,推選出真正代表農戶、為民建言的人,對于做實村民代表會議“55124”制度至關重要。作為全國最大的異地生態移民區,吳忠市紅寺堡區嚴把村民代表“入口關”。
其最核心的考察標準是“三不推五優先”,即優先推選辦事公道、仗義執言、群眾威望高、熱心村級事務和致富能人,堅決不推選長期在外、違紀違法違規、誠信缺失的人。同時,綜合考慮村組布局、姓氏家族等因素,明確黨員代表、人大代表、女性代表、少數民族代表比例。
按照每5-15戶推選1名代表的標準,由農戶自行推薦,并逐一在推選表上簽字確認,對推選出的村民代表,其照片、聯系方式、所代表戶的信息等要在村組張榜公示。每村村民代表原則上不少于30人,且適當控制上限,防止因代表過多導致會議召集難。
為建立“網格化”聯系服務群眾制度,村民代表要經常聽取群眾意見,征集民情民意,與所代表的農戶進行常態化聯系,并以每名村民代表為原點,向外輻射所代表的農戶形成網格,凡是涉及網格內農戶大大小小的事,都由村民代表向村上反映。
目前,紅寺堡區所轄63個村級單位共推選村民代表2312人,村代會制度普遍建立,以往村民不愿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情況也得到有效改善。其中,新集村在2018年低保對象動態調整過程中,充分運用村民代表權利,由全體村民選出的55名村民代表全程參與入戶調查,最終全村沒有一戶村民對上報的低保對象結果提出異議。
新集村黨支部委員馬清秀說,現在的制度更健全了,大家都按照制度干工作,既不辦“糊涂事”,也不辦“人情事”,讓老百姓放了心。
由“代民做主”向“由民做主”回歸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一度占全縣總人口四分之一彭陽縣地處寧夏南部邊緣。為了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彭陽縣把落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作為民主評議精準扶貧對象的重要抓手,通過村民代表會議對低保對象調整、特困戶確定、精準扶貧對象確定和退出等進行集體決策,并監督落實。
為實現村級事務由“代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回歸,彭陽縣按照“提出議案、民主議定、公布告知、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五步工作法,制定了村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問題都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方能實施,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議決,項目不予立項,事項不予審批,資金不予撥付。
民主決策落實了,彭陽縣古城鎮群眾普遍反映,在精準扶貧對象的確定上,由于將名單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相比之前對象更準、情況更實、矛盾糾紛更少。
為了給精準救助、精準脫貧提供更具參考價值的資料,彭陽縣孟塬鄉玉塬村采取“3+2”量化測評辦法,即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三項基礎數據與民主測評倒排序綜合加權,突出村民代表會議制度評議,精準識別全村貧困人口。
為了把錢花在刀刃上,把好政策落到最實處,彭陽縣王洼鎮路寨村,年初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確定全年重點工作,件件切中要害:低保戶確定首先想到的是最困難的家庭;“老飯桌”開辦把無依無靠和留守老人作為首批照顧對象;在時間緊、任務重、關系復雜的情況下,通過村民代表會議將低保和扶貧的有效銜接落到了實處。
截至2018年10月底,彭陽縣年內召開村民代表會議624次,解決村民關心的問題180余件。清退不符合條件低保對象463戶、1913人,新增低保對象782戶、2913人;精準退出貧困戶2848戶、8030人;落實扶貧項目12個。
通過幾年的努力,彭陽縣貧困村從122個減少到14個,貧困人口從6.17萬人減少到9086人,脫貧群眾實現了“兩不愁、三保障”。
全過程監督,讓村代會不走過場
為確保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事項于法有據,符合村民切身利益,寧夏全區按照“55124”制度開展“鄉村兩級監督”,即對各村提出的議案由鄉鎮政府進行合法性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民主議定,同時各村村監會還要對村民代表會議程序、決策結果及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為發現和解決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程序合法合規,寧夏加強“四級聯動督查”,由鄉鎮、縣級、地市級和自治區級各部門對村民代表會議規范召開、會議記錄規范翔實、會議決議內容合法有效、村委會執行、村監會規范監督等提出指導意見。
為推進村民代表會議規范化運行,根據“55124”制度要求,凡村代會議定事項,每一環節都要填寫“五聯記錄表”,包括村民代表會議程序是否合法合規,決策結果是否認真實施,監督是否到位,這些情況都要體現。
為了讓村民代表會議不走過場,寧夏全區在落實“55124”制度過程中,還著力加強財務監督,防范基層財務管理的廉政風險;健全民主監督,提升村監會履職能力;拓展信息公開渠道,解決村民代表會議議定事項公開范圍不廣、公開效果不佳等問題。
過去,村里做什么、為什么做,村干部自己不想說、不敢說,村民也不清楚,導致村民與村干部產生隔閡,相互不理解。“55124”制度堅持所有村務活動讓群眾知情,所有重大決策讓群眾做主,提高了村級事務的透明度,避免了群眾的疑慮和猜測,干群關系得到明顯改善。
過去,由于監管不到位,有的村干部私自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有的村干部常年把公章帶在身上,“走到哪蓋到哪”。“55124”制度從制度上加強各項村級事務管理,規范了村級組織行為,解決了村級管理制度執行不嚴的問題,對減少和預防腐敗效果顯著。
通過“55124”制度,寧夏將村級事務決策、管理、落實、監督融為一體,村民的積極性充分調動,民主決策落到了實處,干群關系進一步密切,脫貧攻堅群眾基礎也更加牢固。
(來源:中國社會報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