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自治區民政系統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民政部的精心指導下,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關于民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突出民政主責主業,扎實有序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完善基本民生保障體系
西藏是全國“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中唯一的省級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是脫貧攻堅之初全國貧困發生率最高、貧困程度最深、扶貧成本最高、脫貧難度最大的區域。2019年底,全區74個貧困縣(區)實現摘帽,62.8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實現脫貧,全區貧困發生率從2015年的25.4%下降到2020年的近乎于零,其中11.4萬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依靠兜底保障實現脫貧,占全區脫貧人口的18.2%。
建立健全兜底保障制度。先后制定印發了《西藏自治區民政系統2020年脫貧攻堅兜底保障鞏固提升工作計劃》《西藏自治區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西藏自治區民政廳關于建立困難群眾動態管理監測機制的實施辦法》《西藏自治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試行)》《西藏自治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試行)》等一系列兜底保障政策,編密織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網。全區農村低保對象從2016年的25.72萬人下降到目前的12.9萬人。
健全臨時和醫療救助制度。制定出臺《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加大臨時救助力度,簡化救助審批程序,全面推開“救急難”工作,在全區697個鄉鎮(街道)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全區共為18252人實施了臨時救助,發放臨時救助資金5198.28萬元。
建立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制度。相繼制定出臺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困境兒童分類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政策制度。2020年,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1.928億元,進一步發揮殘疾人兩項補貼兜底線、保基本生活的作用。
提高兜底保障標準。2020年,西藏城市低保標準從2019年的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47元,農村低保標準從每人每年445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713元;集中供養和城市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13213元、農村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7070元,更好地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共下撥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161187.74萬元。及時落實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為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資金共計10712.86萬元。
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建強村“兩委”班子。落實自治區黨委提出的把村“兩委”班子建設成“聽黨話跟黨走、善團結會發展、能致富保穩定、遇事不糊涂關鍵時刻起作用”的反分裂斗爭橋頭堡、民族團結工作隊、群眾致富帶頭人的要求,確保村“兩委”班子成員和監事會主要負責人100%是黨員。全面推行干部駐村和村級組織第一書記全覆蓋,全區共有3萬多名機關企事業干部常年駐村工作。開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整治“村霸”工作,對底氣不足、不敢于亮劍、群眾信任度不高、帶有家族勢力宗族勢力的“兩委”班子成員及時調整。
開展先進“雙聯戶”創建。把城鎮網格化管理拓展到村(社區)、村民小組和居民區,按照“聯戶平安、聯戶增收”的模式,把優秀聯戶長和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群眾中有威信的優秀雙聯戶成員推薦進入村“兩委”班子,截至目前,累計有2242名優秀“雙聯戶”成員進入村級班子。
健全基層自治制度。先后制定印發《村民自治章程》《村財務管理制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村民代表議事制度》《西藏自治區村規民約示范文本》等30多個規章、示范文本,有效推進基層直接民主制度化、規范化。在全區196個農村社區開展試點工作,深入開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范單位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范村創建活動。
完善城鄉社區服務設施。通過整合資金,積極推進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標準化建設,構建集宣傳文化、衛生計生、強農惠農、警務治安、便民服務、娛樂健身于一體的綜合性服務中心。
強化社會組織監督管理
健全民政服務體系。結合西藏實際,優先培育發展社會公益類、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豐富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并把社會組織黨建作為強化各類社會組織監管的首要任務,目前實現了黨組織或黨建指導員全覆蓋。
依法做好社會組織成立登記、變更、注銷等審查。截至目前,全區有社會組織569家(社會團體502家,基金會23家,社會服務機構44家);自治區級社會組織339家(社會團體284家,基金會23家,社會服務機構32家)。
扎實推進法人庫項目建設。已完成硬件安裝及系統集成工作,數據庫管理系統、數據交換平臺軟件、法人庫數據管理系統、社會組織綜合業務管理系統、社會組織信用管理系統均已部署。
加強指導社會組織自身建設。組織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參加西藏自治區兩新組織黨組織書記政治教育培訓示范班,組織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黨務工作者和出資人參加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專題講座。開展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收費調研工作,進一步規范社會團體收費,減輕企業會員負擔,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
強化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工作
推進“雙集中”。2015年底,西藏實現了有意愿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和孤兒集中收養率100%的目標。目前,全區共有80個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中心,床位12476張,特困人員救助供養13821人,其中有意愿集中供養的7400名特困人員全部實現集中供養;全區5188名孤兒在11個兒童福利機構全部實現集中收養。“雙集中”工作的推行,有效解決了困難群體中“一老一小”的問題,成為西藏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舉措。
扎實落實未成年人關愛保護。積極推進未成年人保護中心項目實施,大部分已建成,相應的運行管理方式正在積極探索中。2020年1月,出臺了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制度,目前共有事實無人撫養兒童868人,落實保障資金1248.39萬元。扎實有序推進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救助管理辦法。
開展養老機構標準化建設。制定西藏自治區養老服務18條地方標準。聯合區住建廳、衛健委、應急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開展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完成了全區80個養老機構升級改造和安全隱患排查檢查工作。探索推進醫養結合試點工作,指導成立那曲市醫養結合服務中心,為城鄉特困老人提供“候鳥式”醫療康復服務。在拉薩市穩步推進第五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試點。落實經濟困難老年人“兩項補貼”政策,為2.6萬名高齡、失能老年人落實資金1617萬元。
精準排查“三留守”信息。根據《關于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意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對農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兒童進行全面排查,準確掌握其數量、經濟來源、家庭結構、健康狀況、照料情況等基本信息,并錄入“三留守”信息管理系統。截至目前,全區共有孤兒5188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863人、困境兒童11432人、留守老人944人、留守婦女188人、留守兒童5467人,共開展關愛困難老年人活動6913次。
改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
結合實際,統籌資源、科學謀劃,注重發揮援藏實效,全區民政公共服務設施總體均衡、公共服務保障機制更加完善、民生兜底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
提升“雙集中”機構服務質量。五年共投入部本級彩票公益金1.72億元,對部分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進行提升改造,進一步拓展服務功能,不斷提升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和孤兒集中收養服務水平,推進“雙集中”機構管理服務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鞏固“雙集中”成果。
擴大民政公共服務供給。加強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十三五”期間,新建59個日間照料中心、25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建設了一批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殘疾人福利及社會公益類項目,并對40個烈士陵園進行維修改造。
彌補民生服務短板。正在組織實施7個精神病人福利機構項目建設和7個殯儀館新建、改擴建項目。對156個天葬臺維修改造,有效滿足了人民群眾基本喪葬需求。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