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來,青海民政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總目標,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推進民政業務和自身建設協調發展,累計投入民政事業經費248.42億元,民政公共服務設施投資25.4億元,完成各類民政設施建設項目1424個,集中辦成了一批大事實事,推動解決了一批民生問題,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奠定了堅實基礎。
民政政策創制取得重大突破。頒布《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若干重大政策,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保障。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續提升。連年提高各類救助保障標準,創新救助模式,優化審批流程。累計助力全省44.4萬納入農村低保的貧困人口順利脫貧摘帽,省民政廳低保兜底保障扶貧工作辦公室被中共中央、國務院表彰為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層社會治理活力日益彰顯。基層群眾性自治機制不斷完善,城鄉社區建設穩步推進,村(社區)組織運轉經費和“兩委”成員報酬動態增長機制全面建立,社會組織登記數量較“十二五”末增長63%,社會工作從業人員達到6.5萬人,“三社聯動”的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基本社會服務質量穩步提高。不斷優化保障供給,“一老一小”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增強。婚姻管理系統實現全國聯網并開展失信聯合懲戒,縣級殯葬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87%,平安和諧邊界創建卓有成效,行政區劃調整取得突破。“智慧民政”架構初步搭建,民政信息化水平顯著提高。
“十四五”時期,青海民政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落實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全面領導,突出政治性、群眾性、時代性、協同性,以推進高質量發展和助力生態保護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社會建設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為導向,以建設“智慧民政、陽光民政、服務民政、幸福民政”為抓手,建立健全兜底線保基本、補短板強弱項、重基層打基礎的長效機制,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為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青海篇章作出民政貢獻。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面開啟青海民政事業現代化新征程。加快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加快建設多元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加快建設全面穩固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以“一優兩高”戰略為指引,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模式。
立足改革創新,著力補齊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難題、兜牢民生底線。圍繞保基本兜底線,強化救助和福利功能;圍繞補短板強弱項,強化服務和管理效能;圍繞重基層打基礎,強化人才和能力保障;圍繞抓項目促需求,強化設施和投入支持。
全面推進“四個民政”建設,傾力打造新時代民政工作的青海樣板。著眼數字政府建設,著力打造“智慧民政”;著眼依法行政要求,著力打造“陽光民政”;著眼踐行為民愛民理念,著力打造“服務民政”;著眼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打造“幸福民政”。
提升水平,破解難點
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有效保障
“十三五”期間,青海社會救助以兜底困難群眾基本生存權益為主線,緊緊圍繞“創新機制、規范管理、提升能力”的總體思路,社會救助制度從單項救助制度發展為社會救助綜合制度體系,社會救助對象認定從單部門、傳統人工核查到多部門聯網、信息數據核對,社會救助管理從簡單粗放到精準規范,社會救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開。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城市低保標準達到每月640元,農村低保標準達到每年4800元,年均增幅10%以上。特困供養對象基本生活標準達到960元/月,照料護理費分別達到340元、510元和每月850元。建立臨時救助標準動態增長機制,上限提高到3.84萬元,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審批權限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率先建立農村困難群眾取暖救助機制,并持續提升城市困難群眾取暖補助標準。對象認定更加精準。搭建青海省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平臺,實現與人社、住建等16家單位對接、17項數據信息的比對交換,確保了對申請救助對象經濟財產狀況的準確評估和認定。“十三五”累計核對106萬余人(次),出具報告44.1萬份,新申請對象和建檔立卡對象實現100%核對。兜底脫貧筑牢防線。強力推進兜底保障與脫貧攻堅的有效銜接,深入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著力構建困難群體監測預警機制和長效救助體系,綜合運用“單人戶”施保等多種救助政策加強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重殘人員等重點群體保障,構建形成“1+3+N”的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格局。5年來,累計投入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55億元,切實發揮了社會救助兜底脫貧作用。改革創新成效顯著。在鄉鎮(街道)設立 “一門受理”服務窗口,建立起化解困難群眾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按照“依法合規、權責統一、提高效率、方便群眾”的目標要求,積極開展最低生活保障審批權限下放改革試點工作,切實增強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組織協調、政策執行和服務群眾能力,實現了低保申請“最多跑一次”。
完善體系,提質增效
養老服務事業邁上新臺階
“十三五”期間,青海養老服務工作在制度建設、供給能力、培育市場、隊伍建設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特別是居家養老、社區機構建設、醫養結合等方面取得了明顯進步。養老服務制度框架基本建成。推動省委省政府出臺《青海省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青海省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若干措施》《青海省貫徹落實〈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實施方案》等綜合性政策,有關部門圍繞財政金融支持、基礎設施建設、人才隊伍培育等方面出臺一系列實施性措施,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政策制度保障。養老機構服務能力明顯增強。不斷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省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比例支持發展養老服務,2018年至今籌資約8億元,組織實施了12個養老機構、1個PPP項目、2個城企聯動項目、9個老年活動中心、25個日間照料中心、101個農村幸福院建設項目和177個養老機構設施能力提升項目,優化了床位布局,提高了床位使用效率,提升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居家養老服務水平大幅提升。實施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采取老年餐桌、上門服務等形式,為全省60歲以上困難老年人和80歲以上高齡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醫、助潔等服務。在六個州推行農牧區困難老年人代養服務,為70周歲以上經濟困難和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居家養老服務,滿足了日常生活照料需求和就近就地養老心愿。社區養老服務不斷創新發展。探索推進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共建共治,實行“嵌入式”養老,將社區治理、社區文化、社區衛生、社區教育與社區養老融合發展,老年人在小區內既可享受社區的精細化管理,又可以享受日間照料、文體娛樂、助餐服務、精神慰藉等基本服務。探索養老照料與兒童托管融合發展,在條件成熟地區試點將社區養老中心和兒童托管中心建在一起,兩個中心既有獨立活動空間,又能充分互動,打造出老年人和兒童其樂共融的看護新模式。
愛心善政,守護成長
困境兒童合法權益得到全面維護
“十三五”期間,青海各級民政部門緊扣特殊群體、緊盯特殊政策、緊跟特殊關愛,自覺把兒童福利工作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工作上,全省兒童福利工作展現出新氣象。領導機制和政策體系不斷完善。層層建立健全了由黨委、政府領導牽頭的協調機制,形成各司其職、分工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并構建出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兒童收養等方面法規政策為主體,涉及兒童生活保障、醫療、教育、監護及兒童福利機構管理等各個方面的制度體系。基層工作隊伍不斷加強。全省所有鄉鎮和村(居)均配備了“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并下達專項經費開展培訓,進一步提升了基層兒童福利工作者的業務素質和關愛保護服務能力,夯實了困境兒童關愛保護的“最后一公里”。孤兒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20年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繼2018年提標后再次調整,集中供養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從“十三五”初期的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360元和960元。兒童關愛保護陣地建設不斷強化。截至目前,全省兒童福利機構覆蓋率達70%以上,部分地區正在推進機構轉型升級,將服務對象范圍向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兒童拓展,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達90%以上,成為兒童關愛的最前沿陣地。
實踐創新,優化服務
基層社會治理實現共建共治共享
“十三五”期間,青海各級民政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擴大社區服務供給,積極開創城鄉社區治理的新局面。黨建引領社區治理格局全面形成。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社區治理全過程,完善黨建引領制度,探索將黨支部建設延伸到小區、樓宇和物業服務企業,打造“紅色物業”等品牌,強化“堡壘”聚合作用,提升社區治理服務水平。社區治理制度逐步完善。圍繞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推動社區減負增效、深化城鄉社區民主協商、加強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建設等工作,出臺了16部重要政策措施,城鄉社區治理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備。基層群眾性自治機制不斷健全。推進基層民主選舉,在全國率先完成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完善村(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開展村級民主協商創新實驗,全面制定修訂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健全完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社區為民服務水平穩步提升。建立城鎮社區“一站式”服務中心,探索“五心法”“一線五到”等一批社區工作方法,投入3000萬元試點推進購買社區服務,連續4年實施村(社區)干部能力提升工程,2000余名村(社區)干部通過集中輪訓等方式得到培訓。社區服務設施功能不斷優化。建立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省級獎補機制,“十三五”期間投入2.2億元,建設161個城鎮和1762個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社區居民每百戶擁有的服務設施面積處于全國前列,社區為民、便民、安民功能大幅優化。社區綜合保障能力持續提高。健全村(社區)工作運轉經費補助和村(社區)干部報酬增長機制,城鎮社區工作者月報酬平均達到4000元以上,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年度報酬達到上年度當地農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村、社區年運轉經費達到4萬元和5.8萬元,有力保障了工作運轉。
(本版文圖由青海省民政廳提供)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