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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疫情防控期間給困難群眾生活帶來的影響,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遼寧省、鞍山市委工作安排,鞍山市民政局依托“城鄉困難戶幫扶平臺”系統,創新實施“十項舉措”,確保兜住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
一是簡化審批流程。對因患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基本生活的重特病殘人員,開辟綠色通道,簡化民主評議和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核對等審批流程,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救助范圍。
二是簡化審批手續。重點關注下崗失業人員、未就業大學生、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貧困學生等困難人群,經核查后因患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基本生活的,申請手續可予以簡化。實施特件代辦,鼓勵將低保審批權限暫時下放到各鄉鎮和街道,由村和社區直接受理。
三是放寬認定條件。放寬認定的前置條件,暫時取消由各級工會出具核定收入證明的方式,只需要由困難職工所在企業出具愿意承擔法律責任的職工收入證明即可認定辦理。
四是放寬申請條件。放寬臨時救助申請條件,對確診的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導致暫時生活困難的家庭、受疫情影響返貧致貧人員,要給予臨時救助。對其中有人員病亡的家庭,可以采取一事一議方式臨時提高救助額度,加大救助力度。疫情防控期間,臨時救助對象可以放寬至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滯留、遭遇臨時困難的外來人員。
五是擴大漸退范圍。疫情防控期間,現有城鄉低保人員家庭經濟狀況超過低保規定的,其現有低保待遇可暫時不予調整,疫情結束后,可繼續給予3個月的低保漸退期。
六是實施聯動機制。全力做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孤兒的保護工作,做好監護人被隔離兒童臨時照料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協調機制作用,確保陷入困境的兒童、家庭順利度過非常時期。
七是開展排查巡訪。對獨居特別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受疫情影響在家隔離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離收治而無人照料的老年人、暫時無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特殊群體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日常生活需求、健康狀況、精神狀態等情況。充分發揮各類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的作用,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將幫扶對象落實到人,有針對性地開展走訪探視和關愛服務工作。對因疫情影響在家隔離的孤寡老人尤其是特困老年人,要每天至少開展1次走訪探視,根據實際需求提供必要幫扶。
八是實施價格聯動。適時啟動價格聯動機制,做好民政服務對象的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準備工作,化解疫情防控期間由于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的影響。
九是動員社會力量。充分發揮城鄉困難戶救助幫扶平臺大數據信息共享作用,主動篩選出受疫情防控影響的困難群眾,為全市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愛心人士等開展幫扶困難戶活動提供對接服務。
十是強化制度落實。按時足額發放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和護理補貼,強化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機構的嚴管嚴控工作。針對分散供養人員,全面落實簽訂委托照料服務協議,對照料人要開展經常性、全面性的巡回檢查,確保疫情防控期間不發生因特困人員生活得不到照料、生病得不到及時救助、生活用品得不到供給而造成其死亡在家無人發現等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