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晶晶
在全國部署推動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鞏固夯實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修訂《特困人員認定辦法》,適當放寬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在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民政部聚焦困難群體,扎實開展“解憂暖心傳黨恩”專項行動,用腳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憂解難,用行動溫暖民心,把黨史學習教育成果轉化成困難群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困難群眾的衣食冷暖是民政人心中最深的牽掛,不漏一戶、不落一人是民政人孜孜不倦努力奮斗的方向。黨的十八大以來,一項項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一筆筆解決群眾燃眉之急的救助資金,編密織牢了民生兜底保障網,為困難群眾托住了穩穩的幸福,傳遞了黨和政府的為民之舉、愛民之情。
提標擴面
困難群眾的保障水平更高了
近日,山東省壽光市稻田鎮水南村村民劉慶章被納入低保范圍。看到今后生活有了保障,他和妻子輕松了許多。劉慶章現年60歲,為肢體二級殘疾,與妻子共同生活,兒子女兒已獨立。劉慶章的家庭人均收入(含子女贍養費)已經超出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但低于農村低保標準的2倍,屬于低保邊緣家庭。按照目前對于低保邊緣家庭的相關救助政策,當地民政部門按“單人戶”將其納入了低保范圍。隨著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的逐步完善,越來越多的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脫貧攻堅期間,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出臺系列文件,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范圍。同時,適度擴大低保范圍,1936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了低保或特困人員供養范圍。2017年全國所有縣(市、區、旗)的農村低保標準全部動態達到或超過國家扶貧標準,圓滿完成社會救助“兜底一批”任務。打贏脫貧攻堅戰后,民政部指導各地鞏固夯實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保持過渡期內社會救助兜底政策的穩定性,開展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在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更好發揮兜底作用。
民政部指導各地穩步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發展,不斷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截至2021年3月底,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達到每人每月684元,農村低保平均標準達到每人每年6045元,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7.7%和9.9%。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不斷健全完善。針對一些迫切需要提供照料服務的“事實三無人員”無法納入救助供養、生活面臨困難等情況,近期民政部新修訂了《特困人員認定辦法》,適度放寬認定條件,提高特困人員供養制度的可及性,努力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有特困人員477.6萬人,且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
為了紓解新冠肺炎疫情給困難群眾生活帶來的沖擊,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部署各地適度擴大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范圍,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低保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為困難群眾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從“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
困難群眾求助更便捷了
今年6月4日,民政部召開“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暨全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建設視頻調度會。會議指出,建設全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就是為群眾辦實事,要求各地民政部門進村入戶走訪摸排,把低收入困難人口找出來,將他們的救助需求摸清楚,讓廣大困難群眾真真切切感受到黨的關懷和溫暖。
相較于傳統社會救助以審核審批為主,對低收入困難人口加強監測,有助于在茫茫人海中精準地找到困難群眾,這一舉措意味著社會救助理念將逐步實現從“被動救助”到“主動救助”轉變。
黨的十八大以來,民政部指導各地健全完善困難群眾主動發現機制,把走訪發現需要救助、幫扶的困難群眾作為基層組織的重要工作內容。民政部還在官方網站、微博、微信上,公布了各地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渠道暢通,做到及時發現、及早介入、及時救助。
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比對核實機制,及時將比對發現的風險信息發地方民政部門核對摸排,督促地方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時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供養等兜底保障范圍,推進鞏固拓展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力求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監測預警的前提是精準認定救助對象。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低保審核確認辦法,指導各地建立信息化核對平臺,實施大數據核對、查詢,細化核算范圍和計算方法,綜合評估困難家庭實際狀況,精準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民政部積極推動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構建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在便民服務中,民政部全面推進“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指導有條件的地區下放低保審批權,部署各地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全流程線上辦理,方便困難群眾救助申請,縮短辦理時限。“簡”程序,“快”響應,“暖”服務,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辦事快捷、心里溫暖。
“物質+服務”救助
困難群眾的心更暖了
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龍嶺鎮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王兆奎最高興的事,就是南康區蟠桃園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員上門來看他。王兆奎今年68歲,雖然每個月有政府發放的各類補貼,基本生活不成問題,但是獨居給自身照料和心理狀況帶來了困擾。為了破解與王兆奎一樣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難題,當地民政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社會組織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定期探視巡訪和送醫陪護服務,確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安全有關注、平日有照應、生病有看護、心靈有慰藉”。
2020年1月,民政部印發《關于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以完善“物質類救助+服務類救助”的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方式為方向,著力完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的政策措施、標準規范和監管機制。該通知還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體提供委托照料服務,積極回應困難群眾的新需求、新期待。
這意味著民政部門探索推進社會救助由單一物質救助向“物質類救助+服務類救助”模式轉變。
2020年,“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寫進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加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幫助救助對象構建家庭和社會支持網絡;完善對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救助政策,依據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實施類別化、差異化救助。這為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社會救助事業進行了系統性頂層設計,指明了高質量發展的方向。在全力推進《意見》的貫徹落實中,我們相信困難群眾將有更強烈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