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向全國民政系統下發了《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進一步加強慈善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此,本報記者專訪了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有關負責人(以下簡稱有關負責人),就疫情防控慈善捐贈相關問題,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答。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民政部在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慈善力量支持疫情防控特別是湖北省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的力度如何?怎樣加強對慈善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
有關負責人:疫情暴發以來,湖北省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急需各方支持,特別是醫用防控物資。為此,民政部于1月26日發布了《關于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廣泛動員社會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連日來,廣大愛心企業、愛心人士和慈善組織等慈善力量積極行動、多方動員、踴躍捐贈,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大量資金和物資,成為抗擊疫情的重要力量。截至2月8日12時,短短十幾天內,湖北省接收捐贈資金超過97.8億元、捐贈物資超過4191.55萬件,其中醫用防護服42.26萬套、N95口罩88.75萬個。
為指導督促湖北省管好用好慈善捐贈款物,2月2日,民政部向湖北省民政廳下發了《關于督促湖北省紅十字會等5家機構改進慈善捐贈工作的通知》。2月2日至4日,民政部專門派出工作組赴湖北省武漢市,與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有關同志共同研究了進一步改進捐贈款物管理的措施,并要求湖北省各級民政部門加快完善疫情防控慈善捐贈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提高捐贈款物撥付效率,促進慈善資源供需便利對接;落實慈善監管責任,指導相關單位和慈善組織依法合規使用款物,增強收支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進一步增加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習近平總書記在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的講話中,對疫情防控慈善捐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依法規范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于疫情防控。”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在全國范圍內規范疫情防控慈善捐贈工作,2月7日,民政部向全國民政系統下發《通知》,要求地方各級民政部門依法規范捐贈、受贈行為,確保慈善捐贈款物全部及時用于疫情防控,切實做到讓愛心放心、使善款善用。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民政部2月7日下發《通知》的主要內容。
有關負責人:針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和群眾關心的問題,《通知》主要從五個方面對加強慈善捐贈款物管理使用提出了要求。
一是明確要求慈善組織、紅十字會依法依規開展慈善活動,嚴格遵循工作原則。要求地方各級民政部門依法指導督促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堅持自愿,合理引導”“尊重意愿,及時撥付”“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加強監督,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募捐等慈善活動,管好用好捐贈款物。
二是明確要求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加快撥付捐贈款物,第一時間送達疫情防控工作一線。要求地方各級民政部門依法指導督促慈善組織、紅十字會規范捐贈款物管理使用,加快工作節奏,建立快速便捷的分配通道,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與疫情防控定點診療醫院等接收單位有效對接,做到“快進快出、物走賬清”,防止捐贈款物積壓。
三是明確要求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及時公布捐贈款物接收分配情況,做到公開透明。要求地方各級民政部門依法指導督促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做好捐贈款物收支情況的數據匯總和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情況,特別是重點疫情防控物資的接收分配明細。對于社會公眾關心的問題,要指導督促慈善組織、紅十字會主動發聲,解疑釋惑。
四是明確要求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對受贈物資嚴格把關,防止公共利益受損。要求地方各級民政部門依法指導督促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對受贈的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嚴格把關,確保來源合法、符合標準、安全有效、投放精準。同時,采取措施,防止捐贈人以定向捐贈的名義指定其利害關系人作為受益人。
五是明確要求民政部門公布舉報電話,加大監督檢查和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要求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加大對違法違規管理使用捐贈款物行為的查處力度,配合有關部門堅決打擊假借募捐名義從事詐騙活動等違法行為。疫情結束后,指導督促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對捐贈款物的收支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或審計,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記者:請您談談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有關負責人: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依法規范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推動《通知》要求落實落地;進一步動員社會力量、規范募捐行為;進一步督促慈善組織、紅十字會用好捐贈款物、及時公開信息,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更大的貢獻。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