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民政廳
近年來,廣東各級民政部門聚焦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主責主業,實施體制機制創新、黨建引領、引導培育、綜合監管、重心下移等重要舉措,各項工作取得可喜變化,社會組織發展總體健康有序。
一是社會組織工作由省本級登記管理向高位推進、全面協同轉變。這次機構改革將省社會組織管理局組建為省民政廳管理的政府部門二級局(副廳級),廣州、深圳也將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單獨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凸顯社會組織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時代責任。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長任總召集人、37個省有關部門參加的省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全省統籌發展,部門協調聯動的工作格局。
二是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由“兩個有形覆蓋”向“兩個有效覆蓋”轉變。成立省社會組織黨委,組建黨建工作指導員隊伍,全省已建立社會組織黨組織超1 萬個,黨員超過8萬名。通過不斷探索創新黨建模式,強化黨建引領,開展“社會組織跟黨走”系列活動,推動黨建工作與社會組織發展、黨群服務工作深度融合,在實現社會組織黨建兩個有形覆蓋的基礎上強化有效覆蓋。
三是社會組織發展由重數量型向高質量發展方向轉變。通過把好登記入口質量關、加大培育發展力度、推進落實雙重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加強法人內部治理建設等措施,促進社會組織注重品質提升和作用發揮。積極引導社會組織規范有序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今年引導社會組織參與“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和省內脫貧攻堅幫扶項目共517個,共投入資金約1.53億元。
四是社會組織監管由行政管理向信用監管方式轉變。創新監管機制,實施“年檢”改“年報”制度,由民政部門的“被動管理”向各部門齊抓共管、第三方評價、社會監督的“主動管理”模式轉變,得到社會組織廣泛認可,年報率創歷史新高。制訂實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方案,聯合公安部門推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常態化,共發現涉嫌非法社會組織456家,處置435家,涉案金額近3億元。
五是社會組織發展重點由一般性經濟社會服務向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方向轉變。推廣“汕頭經驗”,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各地因地制宜,創新發展,形成了基層社會組織聯合會、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樞紐型社區基金會等建設模式,在社區公共服務、文化建設、居民自治、平安社區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下一步,廣東將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加強社會組織黨的領導,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方面繼續努力。同時,有以下幾點的意見和建議:一是進一步完善黨領導社會組織制度,創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二是進一步完善社會組織法制體系,提升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進一步完善社會組織培育發展體系,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中國社會報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