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消息 日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的《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提出,我國將不斷加強法治鄉村建設,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鄉村。
意見明確,法治鄉村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努力實現涉農法律制度更加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層執法質量明顯提高,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35年,鄉村法治可信賴、權利有保障、義務必履行、道德得遵守,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社會和諧穩定開創新局面,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法治鄉村基本建成。
根據意見,法治鄉村建設要著力完善涉農領域立法,規范涉農行政執法,強化鄉村司法保障,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健全鄉村矛盾糾紛化解和平安建設機制,推進鄉村依法治理,加快“數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設,深化法治鄉村示范建設。
意見還強調,要健全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逐步將與農民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鼓勵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法律服務主動向農村延伸,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等。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