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盧 芳
近年來,民政部出臺了一系列加強兒童福利保障的政策措施,對農村留守兒童、孤棄兒童、困境兒童、受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等關愛保障工作作出部署,極大提升了相關兒童及其家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去年,民政部聯合12部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這個群體帶入公眾視線。記者就這項兒童福利領域的新內容,專訪了貴州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了解了這項工作在貴州的落實情況。
記者: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關于健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弱有所扶”等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在貴州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務保障政策落實過程中,這四點要求主要體現在哪些具體的措施上?
貴州省民政廳副廳長劉玉海:“幼有所育”方面,服務對象為0-6歲的兒童,進一步可劃分為0-3歲嬰幼兒和4-6歲的學齡前教育階段兒童。鑒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父母均不具備履行監護照料子女的能力這一前置條件,首先,我們秉承家庭是兒童健康成長的最佳環境理念,盡量在進行監護能力評估基礎上,委托與兒童共同生活且具有有效監護能力和監護意愿的近親屬(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成年兄姐等)進行撫養。對沒有其他法定監護人的、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予以收留撫養。
“學有所教”方面,我們首先要解決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確保孩子不因生活貧困而失學輟學。同時,在教育資助政策上,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孤兒納入教育資助的范圍,享受相應的政策待遇,優先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和教育幫扶體系。落實助學金、減免學費,并將義務教育階段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列為享受免住宿費的優先對象。
“病有所醫”方面,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面臨的醫療康復困難,按規定分類落實參保政策,符合條件的可同時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及康復救助等相關政策。同時,考慮到目前的醫療救助保障范圍、保障水平,醫療康復項目、標準上還比較有限,對一些重病、重殘的孩子,我們統籌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慈善援助等政策,家庭、政府、社會、商業保險綜合發力,梯次減輕兒童醫療康復負擔。
“弱有所扶”方面,重點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中的特殊群體及時提供必要的幫助,而且今后不僅是錢、物方面的救助,更多要為他們提供急需的服務。比如,我們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提供監護照料服務,加強對孩子們的情感關懷,從源頭上解除服刑人員的后顧之憂,讓服刑人員感受來自黨和政府的溫暖、人間的溫情,幫助他們安心改造,早日家庭團聚,順利回歸社會,再次擔負起監護照料子女的責任。另外對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我們可以通過就讀特殊教育、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方式,做好教育安置。
記者:去年貴州省民政廳聯合12部門(單位)出臺的《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務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要進一步發揮未保中心作用,不斷完善“縣、鄉、村”三級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設,大力推進建設基層兒童福利服務工作隊伍,省未保中心如何在這項工作中自我定位和履職?
貴州省未成年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中心副主任余麗紅:我們主要采取了五項措施。一是加強基層業務培訓。該實施意見是一項新的政策制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一個新的保障群體。省未保中心將政策宣傳解讀、業務實操培訓納入2020年度重點工作,在做好市、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業務骨干培訓的同時,擬培訓1000名村(居)兒童主任,幫助各地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務保障政策精準落實到位。
二是開展個案跟蹤指導。配合省民政廳兒童福利處制定出臺《貴州省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照料情況評估標準》,協調推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評估、個案會商、服務轉介、技術指導、精神關懷等服務,針對重點個案組織開展部門會商和實施幫扶救助。
三是強化救助保護指導。指導市、縣兩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對流浪、暫時無人監護等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同時,對流浪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不得“一送了之”,簡單將其送返家庭,要加強與兒童溝通,深入分析流浪原因,因人施策,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等救助服務,從源頭上減少流浪兒童重復流浪問題。
四是協助開展警示教育。指導各地協助司法部門打擊故意或惡意不履行監護職責等各類侵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挖掘整理典型案例,開展“以案說法”警示教育,堅決遏制“生而不養、養而不育”的不良社會風氣。
五是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指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支持引導和培育兒童類社會組織、招募志愿者或發動其他社會力量參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務保障工作,并為其開展工作提供便利。2020年,擬結合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設示范創建工作安排,重點指導遵義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開展兒童社工組織培育孵化工作。
記者:在滿足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時,貴州采取哪些方面措施為孩子們提供必要監護照料和情感關愛服務?
貴州省民政廳兒童福利處副處長楊焱:在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摸排過程中,我們發現這部分孩子生活狀況主要有三個方面特點。一是家庭監護薄弱(缺失)。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一般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委托親戚等代為監護照料,由于受代際、健康、精力、責任感以及監護人遭遇意外(生病、死亡)等因素影響,導致孩子得不到很好的監護照料。二是情感關愛需求強烈。由于父母長期不在身邊或無法進行正常的情感交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非常渴望有人能替代父母給予自己關心和保護。三是容易出現行為偏差。由于家庭的特殊情況(特別是服刑人員子女),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往往在學習、生活中被同齡人所排斥、疏遠,容易產生自卑、不自信、偏激、易怒等負面情緒,很難融入周圍環境。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正在從三個方面著力提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安置照料、關愛服務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一是提升機構養育服務能力。重點通過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提質增效工程,改善機構軟、硬件條件,確保能夠履行好法定收留撫養、臨時監護、指定監護等兜底監護職責。
二是強化基層工作隊伍建設。選優配強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建立一支根植在兒童及其家庭身邊的服務工作隊伍,面向有需要的兒童和家庭提供服務支持,針對監護情況差、生病、殘疾等重點兒童,定期開展家庭走訪,掌握兒童情況,協助提供情感關懷、監護指導,切實解決好兒童關愛服務“最后一百米”問題。
三是提升關愛服務專業水平。面向全國招募、引入專業社會組織和兒童事務方面的社工,加快培育孵化本土專業社工人才,組建專業社工機構,推動兒童心理咨詢、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專業服務在質和量上有大幅提升,為培養兒童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提供更多優質服務。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