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偉濤 通訊員 李春明 劉倩倩
“本來很擔心醫療費用沒著落,沒想到這么快就獲得救助,緩解了困難。”近日,市民吳先生致電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武鳴區民政局,感謝民政部門為他朋友提供的醫療救助。原來,吳先生的朋友因故暫時陷入困境,并且由于未在居住地繳納醫療保險,導致醫療費無法報銷,面臨很大生活壓力。在向民政部門求助后,7500元臨時救助金及時到位,緩解了他的生活困難。
近年來,南寧市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兜住最困難群體,保住最基本生活,筑牢脫貧攻堅兜底保障的堅固防線。“要盡銳出戰、善做善成,切實做到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落一人,高質量完成兜底保障各項任務。”南寧市民政局局長黃菊如表示。
城鄉低保應保盡保
2016年以來,南寧市4次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從每人每年3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增幅達77.4%。開展救助審批權限下放,由鄉鎮政府(街道辦)負責開展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事項審核審批,低保審批辦結時間較原先縮短20個工作日。建立完善社會救助網上申請平臺,群眾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或手機APP自主提交低保和臨時救助申請,真正實現讓困難群眾“足不出戶”即可申請救助。
截至5月底,南寧市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24457名,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46545名,占農村低保總人口的65.3%。
與此同時,該市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印發《南寧市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攻堅三年行動計劃》,實施低保制度兜底保障“五個一批”行動計劃,綜合考慮困難家庭因老、因殘、因病、因學等因素,合理扣減家庭剛性支出及生產、就業成本,確保困難群眾得到有效救助。及時將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健全并落實低保漸退、就業成本扣減等機制,確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據南寧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提高低保保障標準、完善救助制度、優化工作流程,扎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確保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范圍,實現了“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
特困人員應養盡養
39歲的韋茂成是賓陽縣陳平鎮高田社區居民,精神二級殘疾的他原與母親二人享受A檔低保。去年母親去世后,他面臨著日常生活無人照料的難題。縣民政局及時將他轉為特困人員,安排到敬老院進行集中供養。
賓陽縣低保辦主任潘俊杰介紹,養老服務業的發展,為特困人員供養提供了條件。縣里也建起了農村養老服務中心,提高了養老服務水平,失能特困人員都能及時安排集中供養。
為保障特困人員應養盡養,南寧市修訂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將建檔立卡人員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或其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同時,開展摸底調查,對排查出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139名老年人,全部安排入住機構,落實集中供養。
目前,南寧市共有農村特困人員1.9萬名,其中,失能和半失能人員0.23萬名。1月-5月,全市共發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6839.69萬元,失能、半失能人員照料護理費857.32萬元。
臨時困難應救盡救
為進一步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南寧市不斷加大制度落實力度,修訂《南寧市臨時救助辦法》,將因需要照顧家庭重病、重殘成員而無法就業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因遭受自然災害并經應急管理部門實施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殘疾康復支出超過家庭承受能力的困難家庭納入臨時救助。
為提高臨時救助審批時效,南寧市將救助金額在5000元(含)以下的臨時救助申請下放鄉鎮(街道)直接審批;建立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按不低于2萬元標準設立臨時救助備用金,保障緊急救助支出需要,切實發揮臨時救助“救急難”的制度效用。
受疫情影響,今年有一些家庭失去經濟來源,部分因病、因殘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生活更為困難。南寧市民政局積極指導各縣(區)抓好社會救助政策落實,開展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全面探訪排查,下沉到鎮、到村、到戶走訪困難家庭情況,將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截至5月31日,全市累計發放臨時救助2880人次、527.79萬元。
同時,該市還加強對未脫貧和易返貧、致貧人口的監測預警,密切關注未脫貧戶和收入不穩定、持續增收能力較弱、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戶、建檔立卡邊緣戶中尚未納入農村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對象信息,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給予救助。今年以來,全市通過鄉鎮、街道排查及群眾報告納入低保5139戶次、13383人次,發放臨時救助資金1113戶次、2041人次。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