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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增加救護“臨時留守未成年人”規定 代表委員點贊民法典草案以人為本

時間:2020-05-26   瀏覽量:128 次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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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緊急情況,被監護人無人照料時,由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履行監護責任、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這一新增規定特別人性化,特別好!

  5月24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方燕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看到民法典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中,因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修改完善了總則編中有關我國監護制度的規定時,她由衷點贊。這一修改吸納了她在疫情初期,為救助受疫情影響的未成年人,向有關部門緊急提交的建議。

  與2019年12月公布的草案征求意見稿相比,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草案中,最大的變化在于結合疫情防控,對發生疫情等緊急情況下的監護制度,征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事由,國家訂貨合同制度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

  “這些都是民法典編纂過程中,體現與時俱進的條款,立法針對這次疫情防控過程中暴露的問題,提出了針對性舉措。”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李宗勝表示,新增這些規定,有利于社會共享共治,更有利于對公民個人私權利的充分保護。

  疫情初期,一些未成年人因家人感染新冠肺炎被收治隔離,只能在家獨自留守,有的甚至因缺乏照顧造成悲劇。

  “隔離是防控傳染病的需要,產生一些未成年孩子缺少照顧,成為‘臨時留守未成年人’,這樣的情況令人心痛。這些孩子當時并不在我國已經建立的困境兒童保障體系中的‘強制報告’名單里。”方燕在2月初即向有關部門提交建議稱,應及時修訂相關法規預案,增加對疫情期產生的“臨時留守未成年人”進行保護的專門條款,如明確指定責任機關,在隔離期間,當地民政部門聯合街道辦對未成年人等弱勢群體進行登記,具體的保護措施可采取由居委會或村委會提供“一日三餐”和“一日一報”模式,除保障未成年人正常飲食外,還要時刻關切他們的身體健康狀況,并加強疫情防控。

  方燕的建議很快得到回應,國家有關部門迅速出臺規定,明確要求各地分類施策,落實監護照料措施。對因疫情得不到有效監護的兒童,由村(居)民委員會臨時照料,確有困難的,由縣級民政部門承擔臨時監護責任。

  4月中旬,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疫情期間,民政部指導各地民政部門和鄉鎮兒童督導員、村(居)兒童主任,及時發現報告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兒童情況,有效落實監護和照料責任。根據摸排情況,各地發現報告并救助保護了近400名因疫情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

  提請此次大會審議的民法典草案增加了一款規定: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李宗勝分析說,草案這一修改非常必要,監護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加強對特殊情況下被監護人的保護,同時需要基層組織等及時履行職責,及時發現相關情況并采取措施。

  草案在物權編中,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征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明確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相關責任和義務,增加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疫情期間,物業在社區疫情防控中承擔了大量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有目共睹。”全國人大代表高子程表示,通過立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在疫情等特殊情況下開展應急處置的責任,并明確業主的配合義務,有助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相關工作,維護小區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草案合同編中,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國家訂貨合同制度,規定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訂貨任務、指令性計劃的,有關民事主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表示,這些細微之處的修改,都體現了由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給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帶來的警醒,在民事法律體系頂層設計中有所改變,“疫情防控中,不少小區封閉管理,是為了在突發應急狀態下,有效保障全體人民的生命權、健康權”。

  李大進說:“出現了類似疫情防控的緊急情況,行政機關出于需要,對于公民、組織一些動產、不動產的征收、征用,涉及公民財產權利歸屬的改變,草案修改新增了征收、征用的事由包括疫情防控,劃清了公權力介入私權利的邊界。”

  “法律執行時,還需要考慮規定怎么去做、怎么去發現這些特殊情況,特別是在緊急情況下。”方燕說,民法典草案留下了很多具體操作層面中需要細化、填空的事項,要在大的原則和框架下,作出一些具體的制度安排。

  “這正是民法典編纂過程中的與時俱進,通篇貫穿了‘人民至上’的立法宗旨和‘以民為本’的法治思想,彰顯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時代性、人民性。”全國政協委員呂紅兵表示,此次戰“疫”是一場“大考”“大戰”——是“醫療之戰”,也是“法治之戰”,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次實戰考驗,應該吸取教訓,總結經驗,提煉規律,并由此以法治化思維進行疫情防控。

  (來源:《中國青年報》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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