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 亮 通訊員 劉芳宇
全省配備2633名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5.3萬名村(居)兒童主任,實現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鄉村全覆蓋;
6360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兒童福利保障范圍;
為在校就讀成年孤兒發放每人每年1萬元助學金,直至他們學業結束;
為11名成年孤兒申請落實了公租房,并給予每人10萬元裝修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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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串扎實數字背后是河北省民政系統持續推動兒童福利水平提升、政策機制完善的不懈努力。近年來,河北省民政廳堅持問題導向,大力深化改革,不斷完善對孤兒、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兒童的關愛和保護體系,并在今年的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取得了在院孤棄兒童“零感染”的階段性成果。所有這些,不但給特殊兒童提供了健康安然的成長環境,還推動“兒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在燕趙大地深入人心。
為孤棄兒童筑牢防疫墻
疫情來襲,河北省61家福利機構中的1700多名兒童成了防控重點。省民政廳先后印發關于兒童福利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封閉管理、監護缺失兒童救助關愛保護等文件17個,全力指導各地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積極向河北省慈善總會、河北省慈善聯合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尋求幫助,先后協調口罩5.1萬只、消毒片23箱、消毒酒精4噸,有效緩解了全省兒童福利領域疫情防控物資緊缺問題。省民政廳還聯合省工信廳、省稅務局等5部門,出臺文件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一線護理人員的關心關愛。
在全面封閉管理的基礎上,全省兒童福利機構自1月30日起實行日報告制度。省民政廳通過“分組、分片”方式,視頻連線各兒童福利機構,督導疫情防控工作,檢查兒童養育環境。省民政廳還指導各級民政部門、協調相關社會組織開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熱線電話146條,對特殊兒童疫情期間的心理問題開展輔導。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逐步好轉,省民政廳及時統籌推進兒童福利領域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復學相關工作,實施差異化精準防控。
歷時數月努力,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向社會交出了一份滿意答卷——在院孤棄兒童和工作人員無一感染。
兒童福利保障提標擴面
在河北省民政廳的財政資金預算表上,有一項資金比上年增長了72%——這項資金將專門用來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生活補貼。
今年起,河北省孤兒基本生活補貼標準較2018年每人每月增加300元,提標后的機構養育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貼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450元和1000元。
不僅保障標準提高了,保障范圍也不斷擴大。今年起,父母雙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也被納入保障范圍。基于這一政策,6360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同孤兒一道享受同等基本生活補貼。
省民政廳堅持問題導向,在兒童福利保障領域不斷完善有關政策和機制。針對在校就讀成年孤兒,開展每人每學年1萬元的助學資助,直至學業結束。去年,926名在校就讀成年孤兒因此受益。針對孤棄兒童康復治療需要,將“明天計劃”項目資助范圍由機構養育孤兒擴大到社會散居孤兒,資助內容也由單一手術治療擴大到診療康復、特殊藥品、輔助器具配置、體檢及住院服務費。2019年,共有118名孤兒獲得這項醫療救助,資助金額達226萬元。今年,該項目省級財政安排資金較上年增長121%。
留守兒童有了監護責任人
黨的十八大以來,河北省民政廳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和措施,推動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體系逐步健全。
2019年,省民政廳會同教育廳等十部門下發通知,明確了家庭、社會、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并為市、縣兩級兒童福利機構和未保中心的改革方向和路徑提供了政策支撐。同年10月,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第一次聯席會議召開,分管省領導召集27個部門共商關愛保護工作。省民政廳還聯合省國資委等5部門印發文件,要求勞動密集型企業教育引導務工人員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
為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落實,河北省民政廳持續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自查自評和調研檢查工作。目前,各市、縣均已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初步形成部門協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關愛保護工作局面,并推動了基層保護關愛力量不斷加強。截至目前,全省共設立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2633名,村(居)兒童主任5.3萬名,實現鄉村全覆蓋;分層級培訓有效落實,實現培訓全覆蓋。
河北省民政廳將今年確定為“兒童福利信息動態管理精準化提升年”,并積極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按照“精準排查、精準管理、精準保障、精準關愛”的要求,專項行動將進一步摸清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特殊兒童的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結構狀況、家庭組成、生活照料等基本信息,解決現有信息系統中數據不匹配、信息不健全、檔案不完善等問題,為細化完善關愛服務政策措施、補足關愛服務體系短板、加強關愛服務力量調配和資源整合提供基礎數據支撐和系統支撐。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