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軼哲 王志成
近年來,安徽省合肥市社會救助工作以實現困難群眾弱有所扶為目標,緊扣兜底,以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制度實施為抓手,“點、線、面”協同發力,著力構建立體化社會救助格局,進一步織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網。
完善機制 “面”上兜住底
建立完善專項制度,提升救助的可及性。圍繞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以及《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結合合肥市實際,調整完善各項救助制度的政策目標,相繼出臺完善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從只關注收入逐步拓展到關注低收入及支出,認定標準更加科學合理,實現兜底保障不遺不漏。逐步拓展覆蓋范圍,做到不同類別、不同需求的困難群眾都有制度保障,覆蓋絕對貧困、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的社會救助制度全面建立。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保障救助的可行性。全市12個縣(市、區)均已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的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全市151個鄉鎮(街道)設立社會救助受理服務中心,實行“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與人社、房產、公安、地稅、殘聯、工商、公積金等部門共建信息查詢機制,對全市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的房產、車輛、社保、工商企業、納稅等情況定期核對,確保精準施救。
全面優化精簡程序,提升救助的時效性。全市統一建立覆蓋縣、鄉、村三級的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實行社會救助業務在線申請、無紙化審核審批及監督管理,實現社會救助業務辦理網絡化、工作流程系統化、檔案生成自動化、保障數據來源精準化、監督管理智能化。全面推行低保、特困、臨時救助審批權限下放,壓實責任,優化流程,目前已有多個區縣完成社會救助審批權限下放,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更加高效、便捷。
提高標準 “線”上兜好底
持續提高保障標準。出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建立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城鄉低保與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相協調的動態調整機制。城鄉低保標準分別從2016年的551元、300元,提高至2019年的686元、646元,增幅分別為24.5%、115%,逐步實現全市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
穩步提升特困供養水平。合肥市于2017年起按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低保標準的1.3倍確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按不低于基本生活標準的20%制定照料護理標準。為特困供養對象辦理長期醫療護理保險,2015年以來共支付保險金2560萬元,賠付3063萬元,惠及20.83萬人次。
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推行小額救助審批權限委托鄉鎮(街道),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開展先行救助,臨時救助標準從2015年低保標準的2-6倍提高至當前低保標準的2-10倍。加大疫情期間臨時救助力度,取消戶籍限制,全市12個縣(市)區全部建立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對基本生活受疫情影響的困難群眾及時開展臨時救助。截至8月底,全市共開展臨時救助近5000人次,發放臨時救助資金1588萬元。
建立健全臨時價格補貼機制。通過實施物價上漲與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向低保、特困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今年疫情期間合肥市為困難群體按每人每月30元增發價格臨時補貼,累計發放1.09億元,惠及108.3萬人次,確保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精準救助 “點”上兜牢底
聚焦目標人群靶向化。建成全市困難群眾數據庫,通過“凡申請救助必入庫”“凡實施救助必用庫”,避免遺漏救助和重復救助。同時,根據貧困度量化指標生成量化排名,及時客觀反映困難家庭的實際狀況,為科學制定和實施各項救助政策提供準確數據支撐。截至目前,全市已采集錄入城鄉困難群眾信息達46萬人,約占全市戶籍人口的6%。
探索救助主體多樣化。推行政社互補,鼓勵、引導、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為社會救助保障對象開展就業、醫療、子女助學、社保、住房等幫扶救助。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評估、建檔訪視、需求分析等事務,并為救助對象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推行救助服務多元化。以救助品牌創建為抓手,聚焦紓難解困推行服務救助品牌化建設,以項目化的形式開展資金救助、物質救助、服務救助等多元救助服務,實現對困難群體由單一資金(物質)救助向“資金(物質)+服務”救助轉變。出臺《合肥市社會救助服務提升暨品牌創建在百街(鎮)行動方案》,整合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經費,在全市100個街道(鄉鎮)打造“物質+服務”的社會救助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已立項四大類服務項目114個,投入項目資金2288.5萬元,撬動社會資金363.84萬元,服務困難群眾8萬余人次。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