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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大以來,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安徽省黃山市休寧縣堅持把夯實基層基礎作為固本之策,把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作為主攻方向,積極探索創新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現代鄉村治理體制,實施清單管理,建立“五項清單”,助力鄉村治理,提升農村基層公共服務水平,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事務清單”
完善鄉村治理機制
按照權力下放、權責一致的原則,除法律法規等必須由縣級以上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使的行政許可、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外,休寧縣把直接面向農民群眾、量大面廣、由鄉鎮服務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類事項依法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完善村級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和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目錄清單。
梳理村級重大事項和一般事務工作,實行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把以往由鄉鎮直接插手的村級事務,劃分為一般性、階段性和基礎性3大類10小項,建立“事務清單”。
清理規范上級對村級組織的考核評比項目,防止頻繁填表、重復報數。休寧縣將農村民生和社會治理領域中屬于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提供的服務事項,一律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同時,普遍建立村“兩委”成員坐班包戶、聯系鄉鎮干部帶班包村級事務機制,積極推行村“兩委”成員開放式辦公,零距離服務,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全面落實“全覆蓋、突重點”,制作“一卡一本”,即村民聯系卡、民情日記本,做到年初有計劃、每季有任務、每月有進度、每周有反饋、每日有銷號,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提高為民辦事效率,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建立“責任清單”
提高履職服務能力
為厘清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權責邊界,休寧縣進一步明確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責,從統籌鄉鎮黨政機構設置和推進鄉鎮事業站所改革入手,建立“責任清單”,認真清理整頓村級組織承擔的行政事務多、各種檢查多、評比事項多等問題,從源頭上減輕村級組織負擔,規范村級各種工作臺賬,對照民政部等六部委下發的《關于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改進和規范出具各類蓋章證明事項,為農民群眾提供高效、便捷、規范的服務,切實打通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
針對村“兩委”成員實際情況,休寧縣因人定崗、因事設崗、科學定責,實現人人有崗、崗崗有責,并因崗施教,結合推進鄉鎮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強化鄉鎮政府服務功能,積極推行“菜單式”培訓,讓干部們明白哪些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哪些是必須履行的職責以及應該承擔的責任,切實增強為民服務的意識,注重培養鄉村干部履職盡責能力素質,提高為民服務的水平,為鄉村治理機制實施奠定堅實基礎。
建立“投入清單”
提升鄉村公共服務水平
探索建設“網上黨支部”“網上村民委員會”,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結合美麗鄉村建設,突出鄉鎮“為農服務中心”功能,建立“投入清單”。休寧縣近年來拿出3000余萬元,加大對農村社區建設資金投入力度,投放農村社區的公共服務資源,以鄉鎮、村黨組織為主渠道實施,保障農村社區建設得到有效落實。
建立“縣級補助為主、鄉村兩級為輔”的經費保障機制,按照“公共服務最大化、辦公場所最小化、社會效益最優化、服務形式開放化”標準,通過資金整合、財政補助、鄉村配套等方式,著眼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推進農村基層綜合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鄉鎮為民服務中心和農村社區服務大廳設施,最大限度滿足群眾辦事需求,完善統一管理的服務平臺,實現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
為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休寧縣投入400余萬元用于擴大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范圍,推進涉農服務事項在線辦理,簡化辦理程序,加強網絡無障礙建設,建立線上線下互動的信息化綜合服務代辦點,促進網上辦、指尖辦、馬上辦,推動鄉鎮公共服務網絡化、智慧化,提升鄉村公共服務水平。
建立“公開清單”
暢通群眾民主監督渠道
休寧縣著眼于建立長效機制,始終對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緊抓不放,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提倡由非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村黨組織班子成員或黨員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理順村務監督委員會職能,充分發揮其在村務決策、財產管理、脫貧攻堅、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落實、精神文明建設等事項上的監督作用。
完善村務公開制度,把村級黨務、政務、事務、財務“四務”,與鄉鎮政務公開相結合,出臺《村級“陽光四務”管理辦法》,建立“公開清單”,制定“四務”公開目錄及公開表,陽光晾曬“四務”,內容涉及30多個大項120多個小項,并在公開方式、內容、程序上進行了延伸拓展,實現公開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把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點。加強了村級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理順了縣以下村級財務管理體制。
規范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提高村級“三資”管理水平。通過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推進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有序發展。鄉鎮黨委、政府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組織實施村級主要責任人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增強了基層工作的透明度,各項基層民主決策進入規范化和制度化軌道,讓廣大農民群眾充分享受到村級事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村級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得到增強。
建立“績效清單”
激發干部創先爭優熱情
堅持績效指標設定和目標管理相結合,對村級實行星級定效,建立“績效清單”,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落實村干部報酬待遇,解決村干部后顧之憂,建立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正常增長機制,保障村級組織良性發展。
推行一次性綜合考核,全面落實“量化工作法”,根據崗位職責、目標任務等情況,依法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設定0-5個星級評定參考指標和相應分值,實行百分制評分,進行量化,充分發揮考評考核“指揮棒”的作用,增強了村級組織、村組干部的“PK”意識,村干部的績效由群眾說了算,通過年底公開述職與村民測評相互印證、定性與定量相互印證,避免了以點代面、以偏概全現象的發生。
以“星”定酬,使村干部的實績考評更加客觀公正,對村干部干沒干事、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目了然。堅持村干部績效報酬與集體經濟發展和工作績效獎勵相掛鉤制度,不僅調動了村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和激情,調動了村干部要干事、多干事的積極性,而且也激發了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內生動力,使村干部行有方向、干有目標、肩上有擔、心中有責、手中有力。
(作者單位為安徽省民政廳)
(來源:中國社區報20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