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蘭波 崔 焱 劉玉曉
作為全國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縣,山東省臨邑縣立足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根本職能和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從2018年起,一步一個臺階,一年一個腳印,建立以“資源整合、流程再造、信息支撐、制度保障、城鄉統籌”為鮮明特色的社會救助體系“臨邑模式”,逐步構建起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2018年:守正創新,統籌建立縣域大救助體系
2018年,民政部第一工作組選擇在臨邑蹲點調研,為該縣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提供了難得機遇,縣委、縣政府積極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在全面加強基層民政工作、提升為民服務能力水平的基礎上,統籌建立縣域大救助體系。
打破政策碎片化,統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制定出臺《中共臨邑縣委、臨邑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大救助的意見》等7個文件、5個制度,實施9項改革,構建起以生活、醫療、教育等10項救助為主要內容,以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以扁平化管理、信息化支撐、信用化追溯3大措施為保障的“10+1+3”大救助工作體系。
打破管理層級化,統籌加強救助能力建設。縣級下放、鄉鎮承接、村級賦能,縣級成立正科級救助中心,整合17個部門44項救助職能,資源整合、歸口管理;鄉鎮成立民生民政辦公室,承接下放的12項救助審批權,辦理95項民生服務事項,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村級優選102個中心村設立民生服務室,為民代辦29項救助及民生事項,讓數據多跑路、群眾零跑腿。
打破信息孤島化,統籌完善救助信息平臺。自主研發“管辦”一體,貫通省市縣鄉村五級的智慧大救助云平臺,建立困難群眾數據庫,納入20520名困難群眾,做到數出一源、數據共享、凡救助必入庫,利用“臨邑民生”APP,實現救助“掌上辦、智慧辦”。
打破審核程序繁瑣化,統籌加強監督管理。實行“肯定式”受理、“否定式”審查,對申辦事項實時審批,將失信人及涉事人員全部納入失信人員數據庫,若其再申請救助,按資料全部不真實進行審查,構建起“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同時,還建立縣特困人員供養服務中心和精神病人托養救助中心,實現失能特困人員全部集中供養和對特殊困難群體的關愛保障。
2019年:破繭成蝶,便民高效大救助成效凸顯
經過一年的努力,臨邑縣大救助改革成效凸顯,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被評為全國社會救助領域十佳優秀創新實踐案例。這項改革,從制度保障,到權力下放、流程再造,到信息支撐,再到監管手段,做到了有場所、有人員、有制度、有程序、有標準、有明確職責,實現“精準、便民、高效、誠信”,是一項閉環改革,是一種體制機制的重塑創新。
工作機制創新。通過縱向貫通、橫向連接,職能融合、數據共享,從根本上解決了多龍治水、重復遺漏、交叉救助等問題,實現救助的精準高效便捷,降低了行政成本。
服務模式創新。通過放權精簡、便民利民,打破戶籍地、居住地以及逐級申請的限制,就近辦理,解決了群眾辦事不方便、程序多、時間長等問題,既打通服務群眾“最初一公里”,又鋪平群眾辦事“最后一公里”。
工作理念創新。通過顛覆傳統救助先核查理念,事前給予申請人最大程度信任,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解決監督弱化、干部負擔重、救助不及時不精準等問題,既讓群眾最大限度及時享受救助政策,又加大失信成本,樹立了誠信導向。
2020年:再接再厲,深化提升大救助打贏脫貧攻堅戰
2020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臨邑縣抓住被確定為“山東省解決農村相對貧困長效機制試點縣”的契機,深化提升大救助體系,以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急難救助等基本救助制度為核心,以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以建立預警監測防返貧機制為保障,統籌政策、制度、標準、對象、信息、數據等資源,健全養老、兒童、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福利政策,與鄉村振興戰略緊密融合,推進反貧困治理,探索建立多維度、多元化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
夯實基本救助制度。結合承擔的“聯合國兒基會深化社會救助綜合改革合作項目”“全國低收入人群經濟狀況研究項目試點”,精準識別低收入人群,擴大救助對象范圍,推動社會救助由“特惠制”向“普惠制”發展,制訂出臺《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更好地兜牢民生底線,夯實民生之基。
提升基層經辦能力。組織開展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業務政策培訓和系統操作培訓,完善考核評價體系,提高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動參與能力,提升為民服務水平。
建立返貧預警機制。升級智慧大救助云平臺,搭建反貧困社會綜合救助服務平臺,按照“3庫2指數”思路,搭建社會救助對象信息登記庫,實現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信息開放式登記采集;通過編制困難指數,評估認定低收入人群,形成低收入人群(相對貧困人口)數據庫,實現民政救助對象及其他職能單位救助對象的業務管理,具體分為物質救助和服務救助兩大類別;由低收入人群數據庫沉淀形成的救助記錄,分析運算后,匯集為救助成果庫,以可視化形式對轄區內救助結果進行多層次、分類別展示,嵌入發展指數,用于衡量低收入人群發展水平,監測其經濟狀況和人口結構等變化情況,實現返貧預警監測,施以針對性、精準性、按需性救助,改變以往靠人工摸排走訪發現的弊端,真正做實主動發現。
強化救助監管措施。針對救助當事人和基層經辦人員,制定不同的監管措施。完善社會救助家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大誠信救助力度,做好救助當事人監管;實現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機制常態化,做到評估認定、經辦環節和辦理程序督導監察透明化。
補齊社會力量參與救助短板。提升臨邑博愛社工、依然社工、陽光志愿者等本土培育的社會組織服務能力,開展針對不同類別困難群體的專業服務活動,彌補救助單一化缺陷,注重困難群體的人文關懷和心理關愛,體現社會的尊重和人格尊嚴。
增強貧困人口“造血”功能。與鄉村振興戰略相銜接,堅持“輸血”與“造血”相結合,引導企業、相關社會組織、村“兩委”等吸收貧困人口參與到集體經濟項目管理中,幫助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群增收。同時,注重開展對低收入人群的就業技能培訓,完善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進一步幫助低收入人群增加收入。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