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州市民政局局長 王 莉
“十三五”以來,江蘇省常州市民政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堅守“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初心使命,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三大攻堅戰、安全生產等重大決策部署,把民政工作放在“六穩六保”“八個更”等工作中謀劃推進,穩步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線
為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常州市民政局從10個方面制定40條具體舉措:養老、兒童福利等服務機構第一時間實行封閉管理,婚姻登記、殯葬服務等從簡從快,避免人群集聚……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定標準、明流程、嚴規范,加強人員摸排,確保零感染。同時,將疫情防控期間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擺在突出位置,出臺困難群眾救助幫扶10項舉措,5次啟動物價補貼機制,為困難群眾發放臨時救助補貼4975萬元。抓住社區防控基礎環節,8547名城鄉社區干部、4.2萬名志愿者在一線參加疫情防控工作,構筑了群防群治的嚴密防線。
困難群眾保障堅定有力
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扎實做好民政領域“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城鄉低保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健全“單人保”、就業成本抵扣和低保漸退緩退制度,統一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對易返貧致貧戶進行動態監測預警。全面建立鎮(街)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臨時救助對象擴大至常住人口,急難型救助可先行救助。依托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務平臺,整合14個部門、35個救助項目,其中29項可通過APP或二維碼在線申請和受理,實現“一門受理、一網通辦”。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建成12家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之家。
康養服務改革成效凸顯
大力推進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取得新突破,出臺援助服務、適老化改造等實施意見,扎實推進為民辦實事“優化養老服務”各項工程,全市建有日間照料中心40個,城市社區老年助餐服務實現全覆蓋,城鄉標準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達到80%和47%,累計為6000戶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開展百家養老院服務質量提升、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雙改造雙提升”等工作。深入推進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綜合創新試點和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試點工作,建成“1+10”康復輔具社區租賃網絡,簽約服務3100人。連續8年舉辦“康養+”產業推介會,2020年線上線下聯動開展輔助器具推廣應用“科普宣傳周”等活動,擦亮康養常州品牌。
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突破
以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改革為契機,面向城鄉社區統籌推進規范考核創建、編制“兩份清單”等基層減負舉措,協同推進村(社區)“兩委”換屆以及鄉村、社區黨員干部激勵機制等工作,大力發展城鄉社區協商和“微自治”,涌現出溧陽“百姓議事堂”等全國典型。“十三五”時期,累計提升改造城鄉社區黨群服務中心153個,助推政府購買服務進社區、進家門。成立社會組織綜合黨委,構建“1+6+X+N”社會組織黨建模式,“十三五”以來累計投入2.3億元,實施“黨建引領公益益事一起來”等公益項目。首創慈善大病補充保險并覆蓋一般家庭,連續5次入選全國公益慈善城市百強榜。
民政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深化殯葬綜合改革,開展“住宅式”墓地、違建墓地等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深化基本殯葬服務能力供給,鄉鎮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96444”做法獲評全國殯葬綜合改革試點優秀案例。連續3年實施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項目,建成13個“德康驛站”,成功承辦全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研討會。推進民政標準化工作,發布民政部行業標準1項、江蘇省地方標準2項。大力發展“智慧民政”,推進民政系統集約整合、業務數據互聯共享,開通養老、救助、殯葬等領域事項“掌上辦”“指尖辦”通道。規范婚姻收養、流浪乞討救助等服務,精減流程壓縮辦事時限,提升民政服務水平。
今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常州市民政局將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兩爭一前列”要求為遵循,發揚“勇爭一流、恥為二手”的常州精神,積極打造“民生幸福標桿”常州樣板。一是聚力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大救助”體系,積極推進社會救助改革創新,完善銜接有序的制度體系和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加快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堅持簡程序、緩退出、快響應、暖服務的要求,大力推進智慧救助標準化建設,創新“物質+服務”救助方式,引導慈善公益組織積極參與扶弱濟貧。二是聚力構建優質均衡的新型“大養老”生態,瞄準建設長三角地區有品質有特色的頤養之城和康養名城,加快《養老服務條例》立法調研和養老“十四五”規劃編制,深化養老服務業改革,在家庭養老床位、智慧型養老社區建設等方面創新探索,持續提升上門服務的可及性和普惠性。用好養老服務業集聚街區、“康養+”產業推介會等平臺,做大康復輔具產業與租賃服務市場,大力發展銀發經濟。三是聚力構建多元參與的基層大治理格局,鼓勵支持社會組織、慈善力量、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融入社區治理、參與社會事務、提供公共服務。持續推進社區“減負增效”,加強全科社工標準化建設,推廣“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實踐,深化基層民主自治。大力發展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推進社會工作站等平臺建設,深化慈善超市創新改革,弘揚志愿服務精神,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