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湖北省民政系統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主動作為、奮發有為、擔當善為,尤其是在2020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民政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聞令而動、沖鋒在前,堅決扛起民政領域疫情防控責任,展現了民政擔當,經受住了大戰大考,向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強化兜底,助力脫貧攻堅
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切實履行兜底脫貧保障政治責任,大力推進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全省共有122.7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為取得脫貧攻堅全面勝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提標增效,持續改善民生
穩步提高全省城鄉低保標準、特困供養標準。連續4年實施農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冬暖工程”,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率。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將全省8300余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范圍,提高集中養育和社會散居孤兒平均養育標準。殘疾人兩項補貼惠及115萬殘疾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和高齡津貼實現全覆蓋。開展“寒冬送溫暖”“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行動,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探索創新,護航社會治理
湖北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加強和創新城鄉社區治理、堅持黨建引領深化基層社會治理的系列文件,修訂完善湖北省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基本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務、居民自助互助服務和市場化便民利民服務“三位一體”的社區服務體系。提高全省城鎮社區、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城鎮社區占67.4%,省級投入4.5億元支持1985個村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積極推進城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全省2862個城市社區基本完成社區工作者員額核定、考試考核、人員轉隸。深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改革,出臺《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嚴格登記審查,強化行政執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全面完成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任務,積極動員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推動《湖北省慈善條例》出臺。加快推進民政領域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發展,實施“五社聯動·愛滿荊楚”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初步形成了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體系,全省有社會工作人才5萬人、社會工作服務機構469家、注冊志愿者909萬人。審慎穩妥推進行政區劃調整,圓滿完成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加強成果轉化運用,地名文化建設和遺產保護工作扎實推進。
擦亮底色,提升服務成效
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大力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和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全省共建有各類養老機構1831家,養老床位總數達42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97%和67%,初步構建了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逐步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落實定期探訪制度,開展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提升專項行動。省政府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機制創新試點,建立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實現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村(居)兒童主任全覆蓋,初步形成了家庭、政府、社會“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格局。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積極推進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工作。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有序有力推進示范性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進一步完善生態安葬獎補政策,惠民殯葬政策覆蓋范圍持續擴大。
“十四五”期間,湖北省民政系統將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現代化民政為目標,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出臺的《關于推動新時代全省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為抓手,在更高的起點上開啟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征程。
著力推動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高效
做好兜底保障,推進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加強救助幫扶,健全重點人員監測預警機制。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加快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完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貧困家庭等困難群眾認定標準,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發展。加強對困難群體的救助幫扶,及時落實各項救助保障政策和關愛幫扶措施,切實做到應兜盡兜、應救盡救、應幫盡幫。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做好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工作。健全孤兒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推行以市(州)為主體的區域養育孤棄兒童制度,加強散居孤兒監護照料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完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建立與孤兒供養標準相銜接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制度。健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管理制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著力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更加有序和諧
健全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機制,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城鄉社區下移,穩妥有序推進村改社區工作,建立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機制。大力培育社區社會組織,推廣積分制管理,有序組織居民群眾參與城鄉社區治理。實行村(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依法規范村(居)委會出具證明工作,推進城鄉社區減負增效。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快推進社區工作者職業化、專業化。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協同聯動機制,推進社區工作與小區物業服務管理融合發展。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治理。實施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提檔升級示范工程,優化空間布局和功能設置,打造覆蓋廣泛、集約高效的社區服務設施。強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全面推進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強化監督管理,加強行政執法,規范發展社會組織,嚴肅查處各類非法社會組織,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持續優化全省營商環境。引導慈善力量參與鄉村振興、社會治理,促進慈善事業更好地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加大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力度, 繼續實施“五社聯動·愛滿荊楚”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支持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發展,推進縣(市、區)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社工機構全覆蓋。加強行政區劃與地名管理,依法穩妥有序開展行政區劃調整,優化城鎮空間布局和行政區劃體系,推進行政區域界線精細化管理,規范地名命名更名,加強地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著力推動基本社會服務更加優質均衡
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推進特困供養服務體制機制創新,實行農村中心福利院縣級直管。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制度,重點做好特殊困難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完善居家養老政策支持體系,推進社區互助式養老。實施“互聯網+養老”行動,推進智慧養老信息平臺建設。實施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增加護理型床位供給。支持養老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深入推進醫養、康養結合,將養老機構設置的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完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制度和住養老年人需求評估制度,加強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強化對養老機構的綜合監管。2022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建設1處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福利院)。到2025年,所有街道和有條件的鄉鎮至少建設1處綜合性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社區日間照料設施實現全覆蓋。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能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推進市(州)兒童福利設施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縣級兒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建設全覆蓋。加強收養能力評估工作,規范兒童收養登記管理。推進市(州)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全覆蓋,積極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群團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等作用,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參與農村留守人員關愛服務。持續提高婚姻登記規范化、智能化、便民化服務水平,推進“互聯網+婚姻登記”,探索婚姻登記電子證照共享應用。加強婚姻文化建設,促進婚姻家庭和諧。推進婚喪禮俗改革,培育文明健康的婚喪禮俗新風。積極穩妥推進殯葬改革,倡導綠色文明生態殯葬,逐步擴大火葬區范圍,推行火葬區骨灰和土葬改革區遺體集中、節地、生態安葬。加強殯葬服務單位管理,強化殯葬用品和服務市場監管。健全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擴大惠民殯葬政策覆蓋范圍,出臺生態安葬獎補政策。加強殯儀館和城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到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蓋所有縣市及60%以上的鄉鎮中心村。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