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晶晶) 7月29日下午,民政部舉行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分別介紹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規范養老機構服務行為 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相關情況。發布會由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賈維周主持。
蔣瑋介紹,當前,疫情防控已進入常態化階段,疫情對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不利影響仍在持續,部分困難群眾尤其是低保邊緣家庭、未參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仍面臨較大困難;一些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人員,也出現了基本生活困難,迫切需要得到救助幫扶。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加大對貧困人口、低保人員和失業人員幫扶保障力度的要求,積極促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民政部會同財政部研究提出了相關政策措施,報請國務院同意印發了《通知》。
蔣瑋指出,《通知》緊緊圍繞“兜底、銜接、應急”,重點明確了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范圍、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適度放寬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加強貧困人口摸底排查和兜底保障、優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流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保障、加強部門協同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為確保這些政策措施落實落地,真正惠及廣大困難群眾,中央財政從新增財政赤字和抗疫特別國債中,專門安排105億元用于支持地方做好低保、臨時救助“擴圍”工作。財政部、民政部近日已將資金下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在介紹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范圍相關情況時,蔣瑋強調,擴大低保覆蓋范圍是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基礎上的適度“擴圍”。《通知》明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第一次在中央層面的文件中明確了“低收入家庭”的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也是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對低收入家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實施“單人保”,這既是對以往“生活困難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實施“單人保”政策的拓展,也是將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中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實施的“單人保”政策,由農村拓展到了城市。同時,《通知》還提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可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
運用臨時救助制度為受疫情影響的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是《通知》的亮點之一。蔣瑋指出,這主要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方面,隨著疫情影響持續發酵,還有一些政策尚未覆蓋到的群眾,特別是那些既沒有參加失業保險,又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失業人員,比如農民工等,低保制度和失業保險政策都沒辦法覆蓋,由此產生了救助保障的政策“盲區”,他們的基本生活面臨較大困難,迫切需要出臺一些階段性救助措施,幫助他們解除“燃眉之急”,渡過生活難關;另一方面,通過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強化對受疫情影響生活困難的未參保失業人員的救助幫扶,這既是臨時救助制度應當承擔的任務,又是臨時救助有效應對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及時啟動應急措施的一次積極探索。
李邦華在發布會上介紹,《意見》結合養老服務領域特點,本著客觀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參與、部門協作的原則,圍繞著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糾紛處理工作,從加強預防、規范程序、多元解決、依法裁判、依法打擊違法犯罪等方面,構建了部門協作、依法共治的格局。
李邦華表示,《意見》在總結前期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養老機構服務糾紛,提出了規范處理的指導意見,彌補了這方面政策的空白。
李邦華指出,養老機構作為養老服務的提供者,有義務主動做好養老服務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壓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人員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服務能力。《意見》明確養老機構應當從完善入院評估、簽訂服務協議、做好風險告知、安裝視頻、加強檔案管理、規范護理日志、提高應急能力等方面入手,緊盯重點環節,加強內部規范化管理,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糾紛發生。
李邦華指出,服務糾紛發生后,養老機構要快速反應、及時處理,避免事態惡化和矛盾升級。《意見》要求養老機構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如果出現老年人受傷等情況,養老機構應當本著老年人權益優先的原則,先將老年人送醫治療。同時,按照告知權利、封存證據、配合調查等程序,作出相應應對和處置。
針對養老機構服務糾紛發生之后,有少部分人員采取在養老機構內外拉橫幅、擺放遺體、聚眾鬧事等極端做法,李邦華表示,《意見》倡導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對糾紛處理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將依法予以打擊。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