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麗英) 近日,浙江省民政廳發布《高質量建設“和諧自治標桿區”2022社區治理創新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聚焦聚力共同富裕與基層治理現代化,部署全年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工作,助力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
明確五個目標
一是基層治理創新更亮。加大力度復制推廣國家級、省級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引領型農村社區優秀經驗做法,深化以“和諧自治標桿區”為重點的系列改革試點項目,實現城鄉社區治理多面發力,多點突破。
二是基層群眾自治更暢。黨領導下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更加完善,村(居)民民主協商主體、程序、機制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便捷化。社區黨組織統領的社區、物業、業委會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全面形成。
三是社區服務空間更優。建立健全以黨群服務中心為主陣地,集居民會客廳、社工服務站、農村文化禮堂、社區文化家園等于一體的社區服務矩陣。探索整合鎮街養老、文體、教育等現有服務設施,打造社區服務綜合體。
四是公共服務能力更強。優化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機制,健全政府、市場、社會力量三方協同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夯實黨建引領鄉村振興和城鄉基層治理基礎。
五是社區工作保障更好。推動資源要素向基層下沉,對落實到村(社區)事項實行縣級清單管理,切實減輕村(社區)負擔。建立村社干部薪酬待遇保障機制,加快社區工作隊伍現代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力爭專職社區工作者持證比例達到28%、每萬名城鎮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數量達到16名。
提出十大任務
加強黨對基層治理的全面領導:強化黨建引領,深化群眾自治,創新“五社聯動”機制,加強社區與社會工作站、社會組織中心等功能整合。
構建城鄉社區服務體系:聚焦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服務供給、服務效能等短板弱項,圍繞“均等可及,普惠共享”發展目標持續發力,增進城鄉社區為民、便民、安民、惠民功能。
健全基層民主協商機制:進一步抓好村民代表規范化履職,完善村級議事決策機制,制訂出臺議事協商標準。推進農村社區分類指導、分層提升,做好省級引領型農村社區評估工作,開展“全國村級議事協商創新”實驗試點。
加快專項改革試點步伐:著重抓好嘉興市和寧波市海曙區高水平建成“和諧自治標桿區”、杭州市西湖區和諸暨市創新“五社聯動”機制等創新試點工作。推進各地圍繞“共同富裕現代化基本單元建設”進行個性化探索創新。
推動數字化改革縱深發展:優化省級村(社區)基層組織信息管理平臺,有效對接民政部功能應用,從夯實智慧社區基礎、完善治理服務平臺、提升智慧治理能力、提高智慧服務水平、打造社區智慧場景五個方面對首批“智慧社區”試點成效開展評估和階段性成果晾曬。
協同推進未來社區建設:聚焦人本化、生態化、數字化三維價值坐標和未來社區九大場景,加快鄰里、治理、服務等場景迭代升級。積極介入未來社區建設規劃,布局社區服務和社區治理空間,打造100個以上具有民政辨識度、溫馨感的城鄉社區“居民會客廳”。
強化村(社區)工作隊伍建設:優化社區工作者考試錄用、考核評價,加強教育培訓、學習交流和實務操練,不斷提高參與社區治理能力水平。加大村(社區)工作者關愛力度,做好專職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工作,落實社區工作者薪酬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辦法。
此外,《行動計劃》還對深化城鄉社區治理實驗創新、鞏固提升城鄉社區減負增效、開展新時代新生活新社區活動做出了具體部署。
加強四重保障
第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城鄉社區治理現代化建設責任,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強對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工作的領導,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內容,形成工作合力,層層抓好落實,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第二加大政策創制。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結果導向,發揮“浙江省城鄉社區治理專家委員會”智力支持,動態總結各實驗區、示范區、標桿區經驗做法,深化理論研究和成果轉化,完善社區治理政策體系。
第三落實資金保障。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村(社區)基本保障制度,落實省定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社區工作經費和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財政保障標準,建立健全正常增長機制。
第四強化督查考評。探索建立社區治理和共同富裕基本單元質量評價體系、工作督查考核機制,定期開展工作督查,鼓勵多方參與和第三方評估。注重正向激勵,加大對實驗區、示范區、標桿區等工作先進地區和單位的激勵支持力度,引導各地真抓實干、擔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