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強化三項社會救助舉措,切實兜住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一是暢通社會救助申請渠道。縣級民政部門、鄉鎮(街道)確保救助電話(熱線)暢通,及時處理通過網絡申請社會救助申請訴求,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申請轉辦機制,確保第一時間受理或回應救助訴求,保障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二是優化困難群眾救助服務。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符合社會救助條件城鄉居民,簡化低保、特困人員申請確認程序,在個人承諾前提下,按照“特事特辦、先行納入”原則,當日申請、當日確認,疫情后補辦手續。
三是強化臨時主動救助力度。對患新冠肺炎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等,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可通過“一事一議”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確保當日申請、當日確認、當日發放。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履行主動發現責任,對生活困難需要救助的,主動實施救助,對受疫情影響陷入生活困境的群眾及非戶籍流動人口,由急難發生地按困難程度直接實施臨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