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 銘
近年來,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以“紅潤雨湖·三治同行”為主線,堅持黨建引領,促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依托民主協商“清單制”、鄉村治理“積分制”、自治實踐“單元制”,充分調動群眾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小清單”助力“好協商”
雨湖區加強村級議事協商組織建設,在53個村通過村民代表會議分別選舉產生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環保理事會,統一編印規范化建設工作手冊,豐富“五會”自治組織載體。
雨湖區民政局局長周偉波介紹,在開展議事協商中,通過把“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都由村民共同參與決策”作為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了“黨建+四項清單”制度,達到了程序清單規范辦事流程、責任清單明確職責分工、制度清單建立事項準則、評價清單轉變治理理念的效果。
在具體實踐中,程序清單著眼于實現村務管理標準化,核心是明確村級重要事項的名稱、實施主體、辦理流程、公開公示等程序和內容。遵循有效精簡和便民利民原則,對事項歸并、分類,列出村便民服務事項42項,讓村民一目了然,治理服務提速增效;責任清單著眼于解決村干部“干什么”問題,重點是明確自治組織須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責任,把基層干部的時間和精力釋放出來,推動本源回歸、自治發力。制度清單著眼于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通過建立村黨員干部聯系走訪機制,組織發動村民共同協商、規范法制審查程序,修訂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將公序良俗、公共事務、社會治理等事項轉化成大家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評價清單著眼于基層干部履職成效,實現村務管理精細化。在自治方面,突出一事一議、村務公開,建立以村民參與度為主體的評價體系;在法治方面,突出社情民意處理、矛盾問題解決,建立以群眾滿意度為主體的評價體系;在德治方面,突出移風易俗、文明新風等精神文明建設,建立以道德行為規范為主體的評價體系,綜合評估工作進展和階段性成效。
“小積分”撬動“大治理”
雨湖區運用系統思維,建立積分管理機制,通過登記、審核、公示、獎懲等環節,使大小事務都能通過積分制得到有效處理,組織引導村民參與村莊建設、產業培育、文明創建等各項事務,“積”出基層組織力。周偉波介紹,村“兩委”對積分制管理實行嚴格的責任分工,成立村積分制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籌劃、積分審核、認定、考評等工作。村組黨員干部以身作則、帶頭推行,切實以“一班人”帶動“全村人”。
同時,由村民群眾全參與,村民小組長分片收集意見建議,對有利于村集體發展的“金點子”,實時提交會議討論,充分凝聚民智,因村制宜、依法依規,逐步細化操作性強的積分內容和實施細則,實現“規由民定”。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投票表決通過積分制草案,于實踐中查漏補缺、動態完善,實現“事由民決”。
在具體操作中,將村規民約納入積分制賦分項目,由基礎分、獎勵分和處罰分等構成,逐人建立積分動態管理臺賬。如姜畬鎮青亭村《村規民約積分制管理細則》設立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加分子項9類,移風易俗、人居環境、鄰里關系、違法犯罪等扣分子項16類,將禁賭禁毒、不大操大辦紅白喜事、不違法修建、不參與非法活動等納入積分管理標準。獎勵形式分為兌換服務、物質獎勵、精神鼓勵和享受有關激勵政策,積分檔案向全村公開公示。
“小單元”激發“新活力”
雨湖區推行村民小組微自治模式,在全區1556個村民小組建立村民小組組委會自治制度,組委會承擔宣傳政策法規、收報社情民意、調解矛盾糾紛、代理群眾事務、組織生產發展、維護組民權益等基本職責。
突出黨建引領。凡村民小組直管黨員3人以上的成立黨小組;不足3人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鄰近2個及以上村民小組建立聯合黨小組。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深入開展“三亮三聯三帶”活動,把黨的組織細胞延伸到群眾中。
突出授權賦能。通過村民小組組委會、村民小組戶主會和村民小組會議,把事關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務,適時適當下放給村民小組,強化共同體意識,促進集體行動達成。
突出凝心聚力。建立民主協商、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評議、星級評比、自我服務制度,整合黨員、鄉賢、志愿者等多方資源力量,以組級治理為基礎,以家庭為核心,以網格化為依托,以民生實事、養老服務等為重點,建設組級“守望之家”,搭建“小組微信群”等溝通交流平臺,開展鄰里互助幫扶,推動新時期村民小組微自治共同體建設。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