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31日,貴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改情況及貫徹施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新修訂的《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訂的《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新增“網絡保護”“政府保護”“特殊保護”三章,聚焦全面構建未成年人保護體系,切實編密織牢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安全網。在“網絡保護”專章中,從政府、學校、家庭等不同主體出發,對網絡素質教育、網絡信息內容管理、個人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預防和網絡欺凌防治等內容作出規定,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在“政府保護”專章中,進一步細化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保護職責,規定相關部門、基層組織設置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負責未保工作。在“特殊保護”專章中,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孤兒、流浪乞討未成年人、事實無人撫養未成年人、殘疾未成年人、重病未成年人等困境未成年人實行特殊保護,明確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監測預警機制,加強風險預警、分析研判和干預處置。
貴州成立了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平安貴州建設總體布局,各市(州)、各縣(市、區)均已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全面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實現全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副主任,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彭旻表示:“新修訂的條例最大的特點和亮點是,立足貴州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較多的實際,設立‘特殊保護’專章,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實行特殊保護,聚焦動態監測、責任落實、教育關愛、救助保障‘四個全覆蓋’,有效解決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面臨的監護、醫療、教育等突出問題。”(施紹根)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