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發布《特殊兒童社會服務機構設置和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規范》明確了特殊兒童社會服務機構的基本要求,強調應始終秉承尊重兒童、關愛兒童、兒童優先、保護兒童等兒童友好理念,優先考慮兒童利益、保護兒童身心健康及隱私、保障兒童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無差別化尊重兒童,體現了本市在特殊兒童社會服務方面作出的積極探索。根據特殊兒童社會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內容和發揮的功能作用,《規范》細化了機構分類,共設照料服務、康復訓練和公益支持三類,并對場地設施、人員配備和服務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分類規范。同時,針對此類機構主要為特殊兒童提供服務的實際,《規范》對標2021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要求,對社會服務機構發現兒童身心健康受到傷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臨危險情形的強制報告,以及招聘人員及每年定期開展違法犯罪記錄查詢等提出明確要求。(楊慧玲)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