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喜玲
近年來,河南省新鄉市民政局敬終如始、篤行不怠,深化社會救助制度改革,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形成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格局,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運用好兩個抓手兜準底
用好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抓手。不斷健全完善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聯動的綜合社會救助體系,發揮“組合拳”效應。建立每季度定期和因需隨機召開的市級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推動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等基本生活救助基礎上,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等救助無縫銜接,做實做強綜合救助大格局,發揮社會救助多方面、全覆蓋疊加效應,更好阻斷困難群眾致貧返貧風險。
用好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抓手。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將市級2名、縣級15名、鄉級139名操作員的零散行動,規范復制成一致的“業務流程”,保證市、縣、鄉三級操作員動作整齊劃一、合規合法。在建立與人社、房管、公安、殘聯、稅務等部門的數據共享基礎上,延展核對報告信息內容,增加救助申請人的數據素描信息點,拓展核對系統數據接口,節省基層人員到相關部門確認的人力與時間。核對數據最大限度地還原了申請對象的家庭狀況信息,為基層工作人員審核、確認提供關鍵信息“素描點”,將符合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低保,確保社會救助工作精準施策。
落實好三項措施兜好底
拓展申請渠道。充分發揮村(居)組織作用,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靈活運用電話、微信等方式,對區域內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防返貧監測“三類戶”、低保邊緣戶等開展摸底排查,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試點社會救助手機端APP,著力打造“網上申請、指尖辦理”新模式,足不出戶動動手指即可發出救助申請,鄉鎮(街道)民政工作人員根據個人申請,3個工作日內主動到家中走訪核查。
強化監測預警。健全完善“智慧民政”系統功能,加大部門間數據研判,及時將低保對象中有勞動能力、因特殊變故造成臨時困難人員納入扶貧監測范圍,通過政策性扶持,使這部分人擺脫困難;將扶貧監測對象中無勞動能力、符合條件人員納入救助兜底范圍,通過政策性保障,使這部分人的生活得到改善。與教育、醫保、殘聯、人社、住房等部門建立定期信息推送機制,將關聯人員信息分別納入各自監測范圍,提升監測預警聯動能力,發現符合各自救助條件的及時予以救助幫扶,增強救助實效性。
下放審批權限。將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小額臨時救助審批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提升救助實效性、精準度。建立村(居)民政協管員制度,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以及原救助對象家庭人口、經濟狀況等發生變化,及時向鄉鎮(街道)報送相關信息,協助做好動態管理。
實施好四項任務兜牢底
實施好最低生活保障。印發《關于開展困難群眾精準再識別的通知》,每個季度進行拉網式排查,走到每一戶、見到每一人,建立排查登記臺賬。對支出型貧困、取得財產后發生重大變故、患重大疾病、殘疾人、提供公益性崗位等重點家庭中的重點對象,將符合條件人員以“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必要時啟動審核審批綠色通道,防止“脫?!薄奥┍!薄⒎鲐毐O測戶直接認定為低保邊緣家庭,對該家庭中大病患者、重度殘疾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以“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
實施好特困供養保障。投入2062萬元持續推進敬老院安全、清潔、溫暖、文化、康復“五大工程”建設,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所縣級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中心。按照因戶因人施策、因勢因情施救的原則,鞏固“居家贍養鄰里助養”“農村幸福大院集中聯養”“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縣級福利中心集中托養”“精神病醫院集中醫養”五養模式,持續強化特困人員服務保障。
實施好臨時救助保障。啟動鄉鎮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鼓勵基層創新工作方法,綜合運用先行救助、分階段救助等方式,對特殊急難性事件直接給予救助,后補充手續材料。不斷擴大救助限額,對脫貧監測戶、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其家庭2人不低于當地當年城市月低保標準8倍的臨時救助金額,對特別重大的急難性事件,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更好發揮“救急難”作用。
實施好特殊群體保障。密切關注“一老一小一殘”等重點群體,加大關愛幫扶力度。全面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跨省通辦,優化部門協作、信息共享,通過數據比對、實地走訪等方式健全補貼定期復核機制,實現殘疾人兩項補貼不錯發、不漏發。做好農村重度殘疾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爭取613萬元用于支持農村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設施建設。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救助,開展“福彩圓夢、孤兒助學”活動,對年滿18周歲仍在普通高校就讀的112名孤兒,每人每年發放1萬元助學款。對因不具備查詢條件,導致公安部門難以查找親生父母的,采取“個人承諾+鄰里證明+村(居)證實+鄉鎮(街道)查驗+縣級民政部門確認”的方式進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份認定,確保應救盡救。購買專業社工服務,大力開展“關愛困難、失能留守老人”活動,為老人提供文體娛樂、生活照料、健康指導、精神慰藉等服務。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