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閆 潔 蘇天真
我國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一系列新成就,但仍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特別是在養老服務從傳統兜底保障向基本公共服務轉型的時期,怎樣才能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話題。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民政廳廳長張冬云帶來了他的建議。
張冬云介紹,我國老年人口規模大、老齡化速度快,老年人需求結構正在從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養老服務處于從傳統兜底保障向基本公共服務轉型的時期,解決好工作機制、資源配置、行業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將助推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目前,從工作機制上看,養老服務的政策標準、運行機制、管理辦法等存在多頭管理的情況,資金資源的集合效應沒有充分發揮;從資源配置上看,供需錯位問題仍然存在;從行業監管上看,現有的執法權限和執法手段有限;從要素支撐上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尚未全面建立,老年人支付能力還比較弱。
針對這些問題和短板,張冬云提出四方面建議:一是加快養老服務立法進程,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養老服務發展的工作機制和部門職責,強化要素保障和強制性規定;探索建立合理的國家財政支出機制,明確剛性支出比例,保障養老服務發展經費需要。二是建設“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選擇”的服務供給體系,兜底主要是整合優化現有農村敬老院功能,解決特困人員中不能自理人員的集中照護問題等;中端重點依托社區強制配建設施,大力發展社區嵌入式小微機構,同時盤活其他養老服務設施,擴大普惠型床位供給;高端主要是培育市場、搭建平臺,吸引社會力量滿足多樣化養老需求。三是將養老服務發展納入國務院大督查和對地方黨委政府考核內容,加大監管力度。四是探索建立與老年人失能程度相掛鉤的更為精準的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加快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步伐,建立個人自付、政府補貼、保險共濟的支付保障體系。
在養老服務從傳統兜底保障向基本公共服務轉型這一背景下,如何推動公辦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面向公眾的養老服務設施,也引起了張冬云的特別關注。
“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既是盤活國有資產的重要改革措施,也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創新手段。”張冬云說,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明確指出,堅持“應改盡改、能轉則轉”的原則,推動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型養老服務設施,不得以養老名義經營其他業務。“這部分資產轉型好了,將會是解決養老服務供給體系中端市場的有力補充。”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家發改委、民政部等10部門印發《關于推進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實施意見》,都要求各地建立綠色通道,積極協調解決培訓療養機構轉型問題,但在實際推進中,存在培訓療養機構界定困難、項目運營支撐不夠等問題。對此,張冬云建議,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的條件、標準、路徑以及轉型后機構運營管理等具體問題,應出臺操作性強的政策,推進轉型加速。同時,可以嘗試在中央、省級層面分級成立國有養老服務運營平臺,統一承接劃轉資產以形成規模效益;打造一批轉型優質項目,并列為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予以重點支持,爭取金融機構為項目提供信貸支持。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