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山東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殘疾人聯合會等相關部門印發《山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對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的認定做出全面明確和規范,以更好保障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以扎實的兜底保障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認定辦法》明確了申請受理、審核確認流程和部門職責。申請低保邊緣家庭可以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也可以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統籌做好低保邊緣家庭相關工作。鄉鎮(街道)承擔本行政區域內低保邊緣家庭認定申請的受理、審核、確認、管理等工作,低保邊緣家庭審核確認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
《認定辦法》規定了剛性支出的種類,主要包括醫療費用支出、教育費用支出、殘疾康復費用支出、因災因意外費用支出和設區的市民政部門組織認定的其他剛性支出等5個方面。《認定辦法》要求,低保邊緣家庭經認定后,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至少復核一次。各級民政部門建立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匯集相關政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力量等救助幫扶的各類信息,實現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同時完善面向公眾的信息查詢機制,加強信息公開,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主動接受對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的咨詢、監督、投訴、舉報。(張立法 李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