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孫彥川 通訊員 王文選) 日前,福建省民政廳印發《貫徹落實新時代進一步推動福建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實施方案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健全基本民生保障體系、健全幸福養老服務體系、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夯實民生社會發展基礎、推動社會力量參與五個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創新機制、加大投入的有力舉措。
《措施》提出,要鞏固拓展革命老區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完善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加大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力度,提升革命“五老”人員及其遺屬的服務水平;夯實基本養老服務,發展養老服務新業態;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提升基層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和站點建設水平,加強區劃地名管理;補齊民政領域公共服務短板,支持老區村建設發展,對老區蘇區每年至少補助200個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特色優勢產業、人居環境整治項目,每年至少完成75個非文物革命遺址的保護利用工作;持續推進“陽光1+1”牽手計劃,深入開展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專項行動,加快建設對接平臺和項目庫,提煉和推廣可復制模式,推動社會力量參與老區振興發展。
據福建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省民政廳將把低保和特困供養補助資金、養老及社會救助專項資金等向老區蘇區傾斜,同時將社會組織參與老區振興發展列入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指標,作為“福建慈善獎”等評選表彰依據。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