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路建英
直播間吆喝賣萌、鏡頭前瘋狂進食……近年來,隨著短視頻、直播平臺的快速發展,部分家長和平臺過度消費孩子身心健康,打造“網紅兒童”牟利問題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
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淄博市原山林場發展戰略委員會主任孫建博就帶來了一份“關于對‘網紅兒童’立法保護的建議”,聚焦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
“網紅兒童”亂象不容小覷
3歲女童被爸媽喂到70斤當吃播、穿著尿不濕的萌娃下廚做飯、全網最小美妝博主……諸如此類以低齡兒童為噱頭的賬號正成為各大視頻、直播平臺上的“寵兒”,擁有百萬、千萬粉絲的“網紅兒童”不計其數。
“‘網紅兒童’背后,父母往往是推手。”孫建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接廣告、賺收益,在利益的刺激下,越來越多的家長甚至機構抵不住誘惑,不惜讓孩子過度參與社交網絡被迫營業,這一亂象必須高度警惕。
“網紅兒童”背后暗藏的孩子身心健康憂患不容小覷。在孫建博看來,孩子過度曝光在鏡頭下,不免會泄露孩子隱私,對孩子以后的成長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也同家長正常教育孩子的一些觀念相違背。“目前,社會上有不少網絡營銷公司‘包裝’兒童,只要家長肯花錢,一年時間就可以打造出擁有百萬粉絲的賬號。”
據統計,2020年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達到1.83億,未成年人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94.9%,未成年網民數量不斷攀升的同時,未成年人首次觸網年齡不斷降低。
孫建博表示,未成年人的心智還不成熟,好奇心強且自控能力較弱,容易被一些不正確的三觀“帶偏”,對社會和家庭造成嚴重危害。網紅的高收益與低支出,也更容易讓孩子萌生“上學不如整容”“高考不如網紅”的錯誤想法,以為不需要付出艱辛努力就能名利雙收,這對他們的成長無疑是有負面影響的。
依法整治“網紅兒童”亂象
孫建博說,為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國家陸續出臺一系列政策法規和監管行動,不斷織牢織密未成年人網絡安全防護網。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單設一章,《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從完善網絡保護工作方面提出3項重點任務,《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要求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和嚴管嚴控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表演,中央網信辦專項行動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從嚴整治“網紅兒童”問題。
高度警惕兒童“網紅化”,才能讓偉大而崇高的夢想在孩子心中生根發芽,才能真正為孩子們的成長環境保留一片凈土。
為此,孫建博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其他法律修訂中,盡快對兒童參與直播等商業活動進行立法規范,并對家長和平臺作出相應規定,加強對兒童人身、教育和財產權益的保護,使兒童的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同時,加快出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等條款納入其中,合理界定“不適宜未成年人接觸的不良信息”范圍,從源頭上明確禁止未成年人注冊網絡主播,對炒作“網紅兒童”直播、短視頻平臺行為亂象依規堅決查處,及時采取封禁、罰款等手段,讓其付出沉重“代價”。
(來源:中國社會報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