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周冉冉) 近日,江蘇省民政廳印發《江蘇省內地居民離婚登記“省內通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為《實施方案》),在內地居民結婚登記“省內通辦”“跨省通辦”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內地居民離婚登記“省內通辦”服務。自2022年9月1日起,江蘇省各婚姻登記機關在受理內地居民離婚登記時,管轄范圍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
根據《實施方案》,9月1日起,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江蘇的內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在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的,須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江蘇省的現役軍人,可以在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注意的是,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涉港澳臺華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暫不實行省內通辦。
為保障離婚登記“省內通辦”平穩有序實施,《實施方案》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好人員、場地、經費等保障措施,開展跨區域辦理婚姻登記業務培訓,全面提升婚姻登記員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據了解,2021年6月1日起,江蘇省結婚登記實現“省內通辦”,并開展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截至2022年8月30日,該省各地婚姻登記機關共辦理跨省結婚登記13432對、省內跨區域結婚登記50770對,跨省及省內跨區域登記占比達12.4%,受到群眾歡迎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