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 銘) 近日,湖南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聯合出臺《關于支持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點支持培育社區協商類組織、社區和諧類組織、社區服務類組織、社區文體類組織、樞紐型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引導其參與創新基層治理、推進鄉村振興等工作。到2023年,實現全省 70%以上的街道(鄉鎮)至少有1個樞紐型和支持型社區社會組織,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10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5個社區社會組織。
《意見》指出,積極推動社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建立分類管理制度,實行縣級依法登記、鄉鎮(街道)備案、村(社區)直管,確保每類社區社會組織不脫管。要以市(州)為單位組建社區社會組織“骨干人才庫”,建立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培訓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退休領導干部在社區社會組織兼職,為居民提供服務。加大公共財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對社區社會組織的支持力度,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將適合社區社會組織承接的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依托街道(鄉鎮)社區服務中心、城鄉社區服務站等設施,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綜合服務平臺。依托社區社會組織為重點群體和困難群眾提供關愛服務,為兜底保障、社區服務提供支持力量。
《意見》要求,加強社區社會組織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全面落實社會組織“黨建進章程”,確保社區社會組織正確發展方向。將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納入各級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機制議事內容,積極推進品牌社會組織和社區社會組織品牌項目建設。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營造關心、支持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