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以下簡稱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制度。
《辦法》針對困難群眾的多樣化需求,全面規范了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認定條件、申請審核確認程序、救助措施、監督管理責任等內容,統籌銜接了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救助資源,打造精準分層、科學分類、多元救助體系,全方位全鏈條保障困難群眾。《辦法》共6章41條,主要亮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認定標準更明確。《辦法》統一了城鄉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認定條件,對象擴大至非廣東省戶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將人均月收入標準為當地城鎮低保標準1.5倍以下,且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家庭認定為低保邊緣家庭。將經認定的醫療、教育、殘疾康復或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達到或超過其家庭年收入的60%,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戶籍所在縣(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認定為支出型困難家庭。金融資產的認定標準統一擴大至24個月城鎮低保標準。
分層救助更科學。《辦法》優化了“單人保”政策,將低保邊緣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擴圍至三級、四級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單獨納入低保。至此,廣東形成了三個社會救助圈層:對低保和特困對象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專項救助;對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主要給予專項救助;對其他困難群眾主要給予臨時救助。層次更清晰,內容更科學,需求更契合。
統籌救助更緊密。《辦法》統籌了政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力量等救助資源,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生活、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司法、法律援助等救助,做到精準識別、統籌救助。
主動作為更精準。《辦法》明確將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通過常態化數據比對和入戶排查等手段開展重點監測,實施主動預警、主動核查、主動對接、主動幫扶,聯動多部門合力打造溫暖救助,讓困難群眾更有獲得感。
救助程序更便捷。《辦法》規定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申請審核確認程序參照最低生活保障執行。通過信息化手段,暢通救助待遇申請通道,實現基本生活救助無縫銜接轉辦,無需重復提交申請資料。此外,強調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避免多部門重復核對;強調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務,進一步節約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啟動社會救助自診和異地申辦服務,更加方便困難群眾及時求助。
落實責任更務實。《辦法》要求自上而下建立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的救助責任體系,由各級民政部門統籌對象認定工作,教育、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按職責做好專項救助和信息共享。同時,探索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對秉持公心、履職盡責但因客觀原因出現失誤偏差且能夠及時糾正的工作人員,經有關部門調查認定,依法依規予以免責,鼓勵基層工作人員履職盡責。
為抓好《辦法》實施,廣東省將“擴大社會救助范圍”納入2022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督促各地將符合條件的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省民政廳將部署開展全省專項行動,采取“線上信息比對預警+線下入戶核查施救”的方式全面開展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工作,切實保障《辦法》落地見效。(莫冠婷)